人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不可分割的。个人价值是社会价值的必要前提, 社会价值是个人价值的外在体现。
一方面, 社会应尽可能地创造条件, 使人的个人价值得到保证,即为满足个人发展的个性和才能的需要, 提供必要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个人的个性和才能越发展, 其为社会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就越丰富。社会的物质精神财富越丰富, 社会的文明程度就越高, 发展的速度也就越快。
另一方面, 个人必须努力对社会尽责, 在实现社会价值的过程中, 实现人的个人价值。没有社会价值, 个人价值也无法实现。一个人完全脱离社会, 不为社会做任何奉献, 一味强调社会、 他人对他的尊重, 强调个人的需要的满足, 这是不合理的, 也是不能实现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 而不在于索取。” 试想, 如果社会的每个成员都只关心索取而不注重创造, 人类社会还何以存在?即使创造与消费等值, 人类社会也势必失去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实际上, 个人的实践能力、 创造能力发挥得越充分, 为他人和社会的贡献越大, 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就越多, 社会的文明程度就越高, 就越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促进人们主体性和个性的发展, 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每个成员的个人价值的充分实现。
扩展资料:
人的社会价值是个人与社会、 他人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为满足社会或他人物质的、 精神的需要所做出的贡献和承担的责任。人的社会价值的大小, 取决于个人对社会所做奉献的多少。一个对社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社会、 对他人没有任何奉献的人, 就是一个没有社会价值的人, 他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反之, 一个人对社会所做贡献越多、 越大, 他的社会价值也就越高, 他的人生也就越有意义。在社会主义国家, 人的社会价值主要决定于他是否为人民服务和是否具有为社会做奉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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