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话题,我很惭愧。因为我对“自然人”与“社会人”的认识居然来自女儿的“教育”。从接受那次“教育”起,我开始用这一对词反思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发现自己在生活或工作中对“自然人”与“社会人”的转换做的不是很到位。
记得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法律时,我只是对公民、自然人、法人进行区分、理解,没有关注到人具有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生活和工作中,也没有能够很好地把握这两种属性。人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在复杂的社会中生活,因此必然少不了受到社会各方面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该做“自然人”的时候,做了“社会人”,或是应该做“社会人”的时候,做了“自然人”,结果会适得其反,不如人意。
有专家研究指出,“自然人”在社会学中是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自然人的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社会人”在社会学中是指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的完整意义上的人。自然人通过社会化,逐步适应社会环境、参与社会生活、学习社会规范、履行社会角色,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认识自我,并获得社会的认可,取得社会成员的资格。
我无意说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人”与“自然人”,只是说每一个人需要根据自身所处的环境、需求,以及社会各方面因素来把握这两种属性。在生活或工作中,该做“自然人”的时候,要努力学会解脱自己,回归自然,放下“社会人”的属性;该做“社会人”的时候,就要约束自己,规范行为,适应社会交往的规则。
如果是一名领导或是管理者,就更需要深刻理解人的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说,人的需要分为5种,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当某一层次需求被满足后,人必然会出现新一层次的需求并展开行动追逐。员工工作获取报酬仅仅是获得生理和安全的需要,在这些低层次的需要满足后,他们往往会产生交往需要、受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需要。因此要想更加有效地激励员工,领导者要考虑到人是“社会人”,会在感情上产生需要,因而“组织领导者应当满足职工归宿、交往和友谊的需要”。作为管理者,不仅仅要用规章制度来管理,适当的时候,还要使管理人性化,使得组织更加具有活力。
我在小学三年级时,目睹过一名醉酒汉的行为表现,受这件事的影响,一直对酒心有芥蒂,饮酒、敬酒的规矩也知之甚少,也是因为不喜欢这个食品饮料,对酒有抵触情绪,刻意不去学习或了解实践。今天单位有同事从市局调入省局,送行宴会温馨和谐、轻松快乐,杯觥交错之际,有关饮酒、敬酒的规矩又让我想到了生活中怎样做好“社会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转换,略记几笔。(20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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