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记者 田茹 林敬)截止2020年1月25日17时,浙江、广东、湖南、湖北、安徽、天津、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江西、云南、贵州、山东、福建、广西、河北、江苏、海南、新疆、黑龙江、河南、甘肃、辽宁、山西,25个省区市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3日,浙江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
1月23日,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湖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湖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1月24日,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零时起,天津启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一级响应。
1月24日,北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
1月24日14时,上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
1月24日24日15时53分,重庆市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1月24日下午,江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贵州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1月24日,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1月24日,河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5日,海南省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1月2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5日,黑龙江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
1月25日,河南省宣布河南防控新型肺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月25日14时起,甘肃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5日,辽宁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1月25日18时起,山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究竟意味着什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原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对此进行了解读: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共分为4级,最高等级就是一级响应。一级响应有特定的条件,比如说新发的不明传染病、且有蔓延趋势,往往就需要启动一级预案,这是政府依法采取的一项积极的主动措施,也为政府采取其他防控措施提供了法律基础,如组织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等。同时,一级响应的启动,也是基于当前疫情的发展及疾病的特点,最大限度保护社会成员安全的一种举措。
大家不要觉得启动一级响应预案就是疫情不可控了,实际上,一级响应正是为了更好的对这次新型病毒性肺炎进行防控。
本次疫情是个新病毒,我们的流行病学家已经做了许多分析,比如说目前还没有特效药,所以这个时候我们讲一级响应,更多的是提醒我们的社会公民、社区组织、街道、乡镇、各级政府,包括我们医疗机构及医疗卫生工作者,都要把各自的责任做到位。
控制传染病最有效的方式首先是要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这需要进行社会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通过一级响应,把大家动员起来,如,对社会公民来说,出门戴口罩,不仅是个人的防护问题,也是责任;有病去发热门诊,这是应尽的个人义务;不去人群多的地方,不进行不必要的聚会,主动对个人采取防护措施,病毒的传播量可能就会被抑制住,对于打响这场战役,就是个重大贡献,所以启动一级响应可以更有效的动员社会力量进行防控。
过去SARS疫情时我们采取的许多措施都类似于一级响应。历史上,在防控甲流的时候不少地区启动过二、三级响应。
启动一级响应,需要一个整体的判断、评估。北京等省市启动了一级响应,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完全必要的,时机拿捏也是准确的。这是有关政府基于整个形势的一个预判,下先手棋的一个结果!在我们的运行防控上,要有预判,要跑到病毒前头。做到科学判断,提前预测,防控措施到位,疫情就完全可防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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