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包容性秩序为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处理好秩序与活力的关系,是社会治理中面临的重要课题。秩序是内敛的、安定的、平稳的、合乎理性的,活力是延展的、流动的、活跃的、合乎自然的,这种包容性秩序,考验的是实现二者平衡的艺术。包容性秩序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和而不同的秩序,保障人权、规范公权、维护私权的秩序,市场有效、政府有为、社会有度的秩序,平等参与、民主协商、多元共治的秩序,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相统一的秩序,现代精神、传统文化、世界文明相兼容的秩序,共同富裕、人的发展、社会进步相并行的秩序,是“活力”内在于“秩序”之中的一种社会文明样态。构建包容性秩序,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思维,做到统筹兼顾。一是统筹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既着力解决各领域各方面存在的矛盾问题,又筑牢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基础工程,从根源上降低矛盾发生率。二是统筹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既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又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缩小贫富差距,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三是统筹社会治理与社会心理服务,既防范外在风险、提升社会整体安全系数,又预防内在危机、呵护个体心灵的安全感,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中国社会治理为人类治理文明注入新内涵
中国社会治理为人类治理文明注入新内涵以包容性秩序为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处理好秩序与活力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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