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并指出,要实现这个根本目的,必须着力完成社会管理七个方面的基本任务。
协调社会关系
所谓“社会”就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各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关系的总和,没有“关系”就没有“社会”。一切社会问题都是在“关系”中产生的,没有“关系”也就没有社会问题。因此,协调社会关系是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社会关系是复杂的,从形式上看,有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阶层与阶层、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从内容上看,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等各种关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最根本的是利益关系。利益关系是多方面的,有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等等。在社会转型变迁过程中,由于群体分化、阶层分化、利益分化,不同群体、不同阶层都有各自己利益追求,各种利益之间存在差异甚至产生矛盾,利益关系复杂化是必然的现象。
协调社会关系,要注意四个问题。第一,要把协调利益关系作为重点。社会关系具体表现多种多样,但最根本的是利益关系。如果只在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上作文章,回避利益问题,社会关系是难以协调好的。利益关系协调好了,其他社会关系也就容易协调了。第二,不能把利益问题抽象化。要着力解决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协调利益关系时,往往存在把利益问题抽象化的现象,空洞抽象的道理讲很多,而眼前最紧迫的利益问题不解决。特别是民生问题,是人们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不能老是用“大局的、长远的利益”作为借口来搪塞,要解决具体问题。第三,要兼顾各方面利益和诉求。协调的关键就是要做到“各得其所”,兼顾各方面的合理愿望,照顾各方面的正当利益。如果只考虑一些人的愿望和要求,忽视其他人的愿望和要求,社会关系是不可能协调好的。第四,用制度化的协调机制来协调社会关系。不能只用临时的、应急式的手段措施来协调社会关系,要健全完善协调社会关系的各种制度。在协调社会关系问题上,习惯的做法是出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发生什么矛盾、就解决什么矛盾,缺乏制度化的协调机制。即使是对于突发事件、偶发问题,也应形成制度化的处理预案,当事情发生、问题出现,也能及时有效解决。
规范社会行为
社会活动是由社会成员的行为共同构成的。共同的社会活动需要有共同的行为规范。如果没有共同的行为规范,就会出现各行其是、互相妨碍的情况,社会活动就难以有序有效进行,社会的发展进步就会受到阻碍。社会活动的有序有效进行,依赖于社会成员行为的规范性。规范社会行为,就是要形成社会成员共同的行为准则,并且在实际社会活动中切实遵循这些准则。
当前,在社会生活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为失范”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出现价值观多元化,人们行为是非标准不一致,导致社会生活中人们实际行为冲突,引发社会矛盾。二是传统道德观念面临严峻挑战,消极道德观念影响蔓延,导致不良行为滋长。三是一些人法治观念、制度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有制度不遵循。四是一些领域的制度不完善,致使人们行为准则不明确、行为无序混乱。
行为准则包括道德准则和制度准则,因此规范社会行为,既要重视思想道德建设,也要重视制度规章建设。针对社会行为失范问题,应从四个方面规范社会行为。第一,重建社会共同价值观。在尊重、包容多样性的基础上,围绕共同奋斗目标和理想,形成社会共识,构建社会成员共同的价值观、是否标准。第二,在弘扬优秀传统道德基础上,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奋发向上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对人们的日常行为具有直接影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规范社会行为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第三,加强法治教育,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制度意识,同时完善法律和制度实施机制,保证法律和制度得到切实遵循。第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为人们的社会行为提供可具体遵循的准则。
解决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社会结构功能失调、社会关系失衡、社会秩序紊乱,所产生的妨碍社会协调发展,对社会成员生活工作普遍产生不利影响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是广泛的,我国当前的主要社会问题包括收入分配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人口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医疗卫生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住房问题、老龄化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等等。
产生社会问题的具体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原因可分为三类。第一,社会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不可控因素。社会运行是复杂的,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影响,往往产生难以预料、难以控制的后果。不管人们主观上如何努力,社会运行中的不确定性因素是难以完全消除的,社会问题是难以避免的。第二,社会转型变迁中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失调。社会转型变迁,不是一夜之间用新结构取代旧结构、新关系代替旧关系,新旧结构之间、新旧关系之间的过渡,需要一时间、一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社会规范紊乱、社会关系失调,因而产生社会问题。第三,体制政策原因。社会体制是社会运行的机制,社会政策是调控社会活动的手段。不合理、不恰当的社会体制、社会政策是产生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社会活动有自身的规律,而体制政策是人们创造出来规范、调控社会活动的,如果体制政策不符合社会活动规律,就会产生社会问题。
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措施多种多样,基本思路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增强对社会活动的认知能力,提高对不确定性因素的预测能力和调控能力。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努力的过程。对待社会问题要有客观理性的态度,虽然完全消除产生社会问题的不确定性因素是不可能的,但通过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控制社会问题发生的程度、范围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积极推进社会改革,加快社会转型变迁,尽量缩短社会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关系的过渡期,防止社会问题积累、爆发。第三,及时改革调整不合理的社会体制和社会政策。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如果体制政策不及时调整,甚至长期拖延滞后,必然产生社会问题。回顾一下可以看到,我国当前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长期积累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体制政策的改革调整跟不上,“新情况、新问题”与“旧体制、老政策”的矛盾十分突出。社会政策的实施、调整,要注意“社会政策边际效应递减”现象。一项社会政策,开始实施的时候,效果很好,但随着时间推移、情况变化,政策效应会递减,而且还会逐渐出现负效应,引起社会问题。我们强调“政策需要稳定”,是指在政策的效应充分发挥出来之前,不要随意改变政策。但是,政策稳定不等于政策不能调整改变,当政策的效应发挥到最大程度之后,新的社会情况出现了,政策效应会递减,甚至出现负效应,这时就应该调整原有政策,制定新的政策。
化解社会矛盾
社会矛盾是由于人们在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利益关系上的冲突,所导致的实际社会行为的对立和冲突,其中以利益冲突为主。在社会生活中,矛盾时时、处处都存在,并不是所有的矛盾都是“社会矛盾”。社会矛盾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经常发生的,以利益冲突为基础,以对立、对抗形式表现出来,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矛盾。
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当前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在社会转型变迁过程中,随着体制改革、政策调整,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群体分化、阶层分化、利益分化、价值观念分化,必然产生社会矛盾。从当前看,我国社会矛盾主要有,某些不合理的体制政策所产生的利益分配不公平矛盾,群体分化、阶层分化产生的利益矛盾,某些群体利用自身优势过多占有社会资源引起的矛盾,利益关系调整中一些人的利益损失引起的矛盾,一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引起的矛盾,社会活动中一些人受到不公正对待引起的矛盾。这些矛盾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表现出社会矛盾的群体性、影响效应的连锁性、表现形式的激烈性、社会后果的破坏性,对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化解社会矛盾有各种具体手段措施,从基本思路看,应注意三个问题。第一,健全完善制度,以科学合理的制度预防社会矛盾产生。对待社会矛盾,普遍存在一种态度,就是“重治轻防”,矛盾少的时候高枕无忧,矛盾多了急得不得了。社会矛盾产生了,当然要去认真解决,但是,最好是防止社会矛盾发生或少发生。矛盾发生了,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总不是好事情。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才是根本思路,这就需要健全完善各种制度,特别是利益分配、协调制度,用制度规范社会利益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第二,对社会矛盾要有敏感性,及时解决。对于社会矛盾,最好解决在萌芽状态,或者在影响范围小、后果不严重的时候,及时解决,不要使小矛盾演变成大矛盾。这是实际工作中的一个教训。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不是突然之间产生的,总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在问题、矛盾的早期,敏锐把握、及时解决,就可以避免它们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也可以避免解决这些问题、矛盾所付出的代价。第三,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矛盾是复杂的,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不能简单处理。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协商、思想工作等手段措施,来解决社会矛盾。单一的手段措施,往往难以解决社会矛盾。特别要注意,当前的社会矛盾主要还是人民内部矛盾,虽然也会以对抗性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在解决的时候不能简单地用对抗性手段来解决。从一些地方的经验来看,用非对抗性手段解决对抗性矛盾,效果是很好的。如何解决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新课题。
促进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基石。社会公正的基本含义是,在社会生活中,公平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公平合理地分配各种利益。“资源”和“利益”是广泛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利益。从类型看,社会公正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四个基本方面。从内涵看,社会公正包括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基本政治权利、基本生存权利、基本发展权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政治文化权益不断发展,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社会公正取得了明显进步。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由于体制改革、利益格局变化、社会关系调整,一些领域的体制改革滞后、政策调整不及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公正问题,主要是某些社会群体不合理地过多占用社会资源,利益分配不合理、收入差距较大,改革中一些人的利益损失得不到合理补偿,一些群众的政治、法律、社会权益受到侵害,公共服务享受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均衡,在一些社会活动中机会不公平、规则不公平,等等。
促进社会公正,从全局、长远意义上看,最根本的是完善法治、健全制度,而不能仅仅依靠行政手段、临时措施。全面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必须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比较平等地享有教育权利、医疗权利、就业权利、福利权利、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权利和接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促进社会公正,当前要重点解决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缩小收入差距问题,同时,还要重视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利、社会地位、文化教育、司法公正、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应对社会风险
风险是由自然界和社会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的损失或危害,简要地说,风险是可能发生的危险。风险分为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两种基本类型。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不确定性、损失性和可变异性等基本特征。产生风险的最根本原因是不确定性因素,如果没有不确定性因素,一切都在人们的掌控之中,没有危险的事情就去做,有危险的事情就不去做,也就不会产生风险。
十七大报告指出,“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我们“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为什么风险会增多?在社会转型变迁过程中,社会风险增多是一种必然现象。由于社会结构变化、利益关系调整,思想观念的多样性和多变性,人们行为自由度提高,社会规范处于变动调整之中,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利益矛盾、行为冲突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使得社会风险增多。同时,全球化趋势加快,从国内国外来看,我们处在一种高度开放竞争的环境中,信息传播迅速、人员流动广泛、文化交流扩大、舆论变化多端,竞争激烈、变化加快,也使得社会生活中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导致社会风险增多。
应对社会风险,从风险发生角度看,要尽可能减少风险的出现;从风险后果看,当风险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要尽量减小风险所产生的损失或危害。第一,提高对不确定性的认识能力,增强对风险的防范能力。风险具有客观性、必然性,但是对待风险也不能持有悲观的态度,好象对风险无能为力。所谓“不确定性”实际上反映的是人的认识能力和事物变化规律之间的关系,深刻把握了规律,不确定性就小,而对规律认识不全面、不深刻,不确定性就大。对于不同的认识主体来说,不确定性是相对的,对于认识能力强的人来说,不确定性就小;对于认识能力弱的人来说,不确定性就大。因此,研究事物的变化规律、掌握丰富的信息,提高预测能力,不确定性是可以减少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防范的。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社会规范,可以减少社会风险。制度学理论认为,制度是在社会活动中,受到人们尊重的、稳定的、不断重现的行为模式。在这种行为模式的规范和约束下,人们的社会行为及其走向便具有了可预测性,并形成相应的社会秩序。在制度完善的条件下,社会秩序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可靠预期,是一个可以预测的行为序列。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有了这样的预期,就能够减少不确定性,形成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因此,制度越是健全,社会秩序就越是稳定,社会生活中的混乱、矛盾和冲突就能够减少到较低的程度,社会风险就较少。第三,预备应对社会风险的手段措施,减少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是不可能绝对避免的,也必然造成一定的损失。如果预先准备了应对风险的手段措施,当风险出现时,就能够及时有效应对风险,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较小程度。不要等到风险出现了,才来想办法,那样损失就会很大。
保持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社会生活有序进行、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我们强调“稳定”,不是为稳定而稳定,稳定不是目的。现在有人对“稳定压倒一切”提出疑问,实际上表现出认识上的模糊。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基础,“稳定压倒一切”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的。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深化改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不可能的。
社会稳定是社会生活秩序的一种综合状态,是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的结果。在社会管理的七项基本任务中,可以说前六项任务是手段措施,而保持社会稳定是目的、是结果。什么是“社会不稳定”?或者说是什么原因造成社会不稳定?如果社会关系不协调、社会行为不规范、社会问题多、社会矛盾严重、社会普遍不公正、社会风险多,整个社会必然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社会关系协调、社会行为规范、社会问题不多、社会矛盾不严重、社会公正普遍实现、社会风险减少,整个社会就能达到一种较为和谐稳定的状态,就能实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这个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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