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战略工程,作为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精神力量,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思想理论根基。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通过教育培训、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等,引导检察人员不断提升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意见要求,要通过编写读本读物、开展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理论基础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思想理论教育全过程。要依法严格履行打击、预防、教育、监督、保护职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能力,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法律监督实践中。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检察文化建设,通过鲜活、生动、多样的文化活动载体,传递积极人生理念、崇高思想境界和法治信仰追求。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宣传、主题宣传、评优评先、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始终营造有利于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最高检下发意见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检察工作
最高检下发意见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检察工作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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