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时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一项社会保险,是收费最低、保障力度最强、受益人群最广的一项惠民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解除老年人后顾之忧的必然选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深化改革和治国理政的重要成果,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生动体现。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阶段性成果,我国在“十三五”期间,加大改革力度和资金投入,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关键的是通过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养老保险制度日趋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果,让城乡居民更多地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养老保险体系意义重大,为居民老有所养和国家长治久安奠定了重要基础。在我国目前养老保险体系的三个层次中,第一层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健全,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平台覆盖近十亿人;第二层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具规模,覆盖了5800多万人,并在逐步完善;第三层的部分,将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届时,将形成机制健全、多层互补、运转协调的养老保险体系。
养老保险作为实现“老有所养”的基本制度,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持续完善,以便稳步提高老有所养的保障能力。从初步建立全国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居保)的合并,到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再到2025年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养老保险体系。
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制度统一和区域间互助共济,成为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之举。全国统筹包括全国性的统一收缴和统一支付,即跨省域的统收统支,统支侧已经形成的支付方式、养老金标准、发放渠道已经相对稳定,推进电子发放更加快捷高效。统收侧是全国统筹的关键,需要基于现行作法,进行相应的改革,考虑以个人工资性收入为统一缴费基数、核算统一的缴费比例、统一缴纳方式,充分利用社会信息化基础,借助电子支付手段,用更科学、合理、公平、易行的方法解决统筹过程中的复杂问题。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持续提高,是老有所养保障水平提升的体现。考虑到职工工资和居民收入增长以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确保按月足额发放,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获得感增强。例如,从2005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16连涨。2019年提高到2700多元,比2015年增长20%以上。
如何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是近几年党和政府注重推进的重点事项,是达到应保尽保的主攻领域,实现全覆盖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这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数以亿计的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事宜专门部署;2021年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就是要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保,加快实现全覆盖。同时,为了做到“应保尽保”,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方便还没有就业地户籍的人员参保,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推进社保转移接续,稳定参保率和促进就业。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对完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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