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公社是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血缘纽带和血统世系相联结的社会组织形式,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原始社会中,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氏族公社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基本贯穿于新石器时代终结。
氏族社会早、中期为母系氏族,即建立在母系血缘关系上的社会组织。母系氏族实行共产制与平均分配劳动产品。早期母系氏族就有自己的语言、名称。同一氏族有共同的血缘,崇拜共同的祖先。氏族成员生前共同生活,死后葬于共同氏族墓地。随着原始农业及家畜饲养的出现,作为其发明者的妇女在生产和经济生活中受到尊重,取得主导地位和支配地位。
氏族社会是什么意思(氏族社会和原始社会的区别)
由于全体成员只能确认各自的生母,所以成年的妇女一代一代地成为确定本氏族班辈世系的主体。成年的男子则分散到其他氏族寻求配偶,实行群婚。每个氏族公社内部,存在着按性别和年龄的不稳定分工。壮年男子担任打猎、捕鱼和保护集体安全等需要较大体力的事务,而采集食物、看守住地、烧烤食物、缝制衣物、养老育幼等繁重任务均落在妇女的肩上。她们是氏族公社原始共产制经济的主持者,又对确定氏族的血亲关系起着主导作用。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全盛时期形成了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长期定居的村落。
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全盛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日渐加速,男子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等主要的生产部门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于是母权制自然过渡为父权制。父系氏族公社逐渐形成了。从此,以父权为中心的个体家庭成为与氏族对抗的力量,原始社会逐渐趋于解体。男子依靠经济上的优势,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他们必然要求按照男系计算世系、继承财产。母权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来对偶婚制下的从妻而居的传统,为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妇女的劳动局限在家庭之内,以家务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女子在家庭经济中退居于从属地位。最初,这种小家庭依附于父系大家庭。生产进一步发展后,小家庭便有了很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氏族社会走到了瓦解的边缘。
部落是由有共同血统的氏族组成。他们有共同的语言,文化和意识形态。在一个理想的部落典型里,有共同的部落名称,领土相邻,共同从事贸易、农业、建筑房屋、战争以及举行各种宗教仪式活动。部落通常由若干个较小的地区村社(例如宗教、村落或邻里)组成,并且可以聚集成更高级的群集部落,即由两个或多个血缘相近的氏族组成。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部落联合组织,通常由若干个近亲或近邻部落组成,结成联盟的主要目的在于共同合作出征或自卫等军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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