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衙门
明洪武元年(1368),巡抚衙门,明朝设山东行中书省,山东正式建省;明正统五年(1440),明中央政权正式设置山东巡抚一职,该职全称为“巡抚山东等处地方督理营田兼管河道提督军务”。
巡抚衙门(场景四杭州巡抚衙门)
明代山东共有12位巡抚,巡抚衙门,除1位是举人外,其余11人全为进士。
清朝建立政权后,于顺治元年(1644)设山东巡抚一职。根据《清史稿·职官志三》记载,清朝“山东巡抚”的初制全称为“巡抚山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理营田”。驻济南,官阶为正二品。
山东巡抚毓贤
以后,山东巡抚的职权范围不断扩大:康熙四十四年,“山东巡抚”兼管山东河道;康熙五十三年,“山东巡抚”兼管临清关务;乾隆八年,“山东巡抚”加提督衔。
山东巡抚张曜
到了这时,“山东巡抚”的官职全称应为“巡抚山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临清关务兼理营田、河道”。
场景四杭州巡抚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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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派出总督巡抚大员,最初常常是“值其事其地用兵者设之”。
如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八月给事中姚文然奏:
“北直接壤山东、河北一带,盗贼日炽,商贾不前,耕桑失时。兵到则东剿西遁,兵撤则勾连复起。由地势接连,两省兵粮各有分疆。巡抚无调总兵之事权,总镇亦无越境穷追之剿法。若仿江南川湖陕西之例,即将真保巡抚改为总督衙门…”从之。
顺治十年六月又有谕曰:
“湖南湖北疆界辽阔,军务甚繁,著祖泽远(湖广四川总督)专督湖广,其四川兵马钱粮,皆从陕西调发,境壤相连,著孟乔芳兼督四川”,遂设湖广与川陕两总督。
派遣总督巡抚的事由,以军事为多,即调度兵马,其次是举劾官吏,察吏安民。
巡抚衙门相当于现在什么机构
除了品级有别外,清朝的官制体系还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地方行政机构分为三级:省、府、县。而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督抚”——总督和巡抚。
清代官员形象
“总督”,执掌一省或者数省行政、军事、经济、监察大权,初制品级为正二品,行政级别为副国级,基本类似于兼任国务委员的地方局书记。鉴于“总督”更侧重于军事,为便于总督能够好地行使职权,乾隆十三年定“总督加衔制”,“总督”可加之“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行政级别升级为正国级减。
“巡抚”,执掌一省行政事务,初制品级为从二品,和类似于省长的“布政使”属同一级别。“巡抚”的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委书记。为区别“巡抚”和“布政使”,便于“巡抚”更好地行使“一把手”的职权,雍正元年定“巡抚加衔制”,“巡抚”可加之“兵部侍郎衔”或者“副都御史衔”高配至正二品,巡抚衙门,行政级别升级为副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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