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
夫物芸芸,各复归于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成玄英简介(成玄英的《庄子注疏》)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校正】
(1)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帛书甲本作“至虚,極也;守情,表也。萬物旁作,吾以觀其復也”,乙本作“至虚,極也;守靜,督也。萬物旁作,吾以觀亓復也”,北大汉简本作“至虚,極;積正,督。萬物竝作,吾以觀其復”。王本作“致虚極,守静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傅本作“致虚極,守靖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现据王本并参照帛书补“其”、“也”写定。
高明曰:“古代‘情’、‘靜’二字同音,‘督’、‘篤’二字亦同音,皆可互假,当从今本作‘守靜篤’。但是甲本‘表’字与‘笃’古音非类,显为误字。”
郝懿行曰:“静者,《楚辞·招魂》篇注‘无声曰静’,是也。通作‘靖’。《说文》:‘靖,立竫也。’‘竫’與‘靖’音义同。”
王凤阳《古辞辨》:“‘並’和‘并’是同族词。‘并’重在归并、同一的关系,‘並’侧重的则是平列、齐等关系。”
《玉篇·夂部》:“复,今作復。”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复,通作復。”《故训汇纂》:“高诱《淮南子注》:‘旁,竝也。’《广雅·释诂一》:‘旁,大也。’戴望《管子校正》:‘旁,犹普也,遍也。’”《故训汇纂》:“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竝者,旁也。’《广雅·释言》:‘竝,俱也。’王念孙《读书杂志·荀子第四》按:‘竝,遍也。’《说文·竝部》:‘竝,併也。’《希麟音义》卷六注:‘竝,今经作並,俗字也。’”由上可见,旁字和竝字近义词。
(2)夫物芸芸,各复归于其根:帛书甲本余“天物雲雲,各復歸於其”,乙本作“天物图片图片,各復歸於亓根”,北大汉简本作“天物云云,各復歸其根”。王本作“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傅本作“凡物图片图片,各歸其根”。帛书及北大汉简本“天”字系“夫”之笔误。图片图片、云云、芸芸、图片图片皆同声通假,义同。现据王本并参照帛书补“于”写定。
北大出土文献研究所:“《礼记·王制》:‘田不礼曰暴天物。’孔疏解‘天物’为‘天之所生之物’。传世本‘夫物’应读为‘天物’。帛甲作‘雲’,帛乙作‘图片’,王本作‘芸’,傅本作‘图片’,皆音近可通;《说文·员部》:图片,物数纷图片乱也。’段注以‘图片’为本字,‘紜’、‘芸’等皆借字,后‘紜’、‘芸’等字行而‘图片’废。”
(3)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帛书甲本余“靜,是胃復命。復命常也,知常,明也”,乙本作“曰靜,靜是胃復命。復命常也,知常,明也”,北大汉简本作“曰靜,靜曰復命。復命,常也;智常,明也”。王本作“歸根曰靜,是謂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傅本作“歸根曰靖,靖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现据傅本并参照北大汉简本、王本改“靖”为“靜”写定。
(4)不知常,妄作,凶:帛书甲本作“不知常,?,?作,兇”,乙本作“不知常,芒,芒作,凶”,北大汉简本作“不智常,忘作,兇”。王本、傅本如此,从之。
北大出土文献研究所:“‘忘’,帛甲作‘?’,帛乙作‘芒’,皆当如传世本读为‘妄’。”
凶,《故训汇纂》:“《玄应音义》卷二十四注:凶,又作兇。”?,王念孙《广雅疏正·释器》:“?,巾属,所以覆物者也。”芒,《故训汇纂》:“成玄英《庄子疏》:‘芒,暗昧也。’尹知章《管子注》:‘芒,谓芒然不晓识之貌。’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芒,即今茫字。’”(?者,形容不知常的状态,暗昧茫然。故似作“?”或“芒”更贴切。)
(5)公乃全,全乃天:帛书甲本、北大汉简本、王本、傅本作“公乃王,王乃天”,乙本“公乃王,□□天”。劳健曰:“‘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为韵。‘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为韵。独‘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韵相远。‘王’字义本可疑,……此二句‘王’字盖即‘全’字之伪。‘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为韵。王弼注云‘周普’是也。”从之,据以改正。
谨按:“公乃全,全乃天”,帛书及傅、王本“全”均作“王”,此处之“王”,显然与“侯王”之“王”不同,而系指称“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五十四章)臻于“道德之王”的大道境界,即“道德之全”的圣人境界。若作“侯王”之“王”解,一则与“尊道贵德”的修炼辩证法不合,二则与此规律之普遍性显然相违。因此,以作“全”字为宜。
王,《故训汇纂》:“郝懿行《尔雅义疏》:‘王,大也。’李轨《法言注》:‘王,正也。’《风俗通义·皇霸》:‘王,往也,为天下所归往也。’”(王者,犹大正为天下所归往也。联系“江海之所以为百谷王者”来思考,作“王”似更贴切。)
【注释】
(1)致虚极:
此虚,是致之结果,虚之又虚,至虚无可虚,即虚极。(致,《故训汇纂》:“《玄应音义》卷八注引《三苍解诂》云:‘致,至也,到也。’”极[極],《故训汇纂》:“高诱《淮南子注》:‘极,治化之至也。’[孔颖达《毛诗注疏》:‘在身为德,施行为化。’]尹知章《管子注》:‘极,尽其本原。’”致虚极者,修治自身至厚德,自然清静,无所障碍也。于红尘中反复炼就一颗道心,远非寻个深山老林枯坐顽空也。)
《文子·道原》:“嗜欲不载,虚之至也。无所好憎,平之至也。”
河上公曰:“得道之人,捐情去欲,五内清静,至于虚极。”
宋常星曰:“造其极曰致,真空无象曰虚,虚而至虚曰极。”
魏源曰:“虚者,无欲也,无欲则静,盖外物不入,则内心不出也。”
陈鼓应曰:“致虚即是心智作用的消解,消解到没有一点心机和成见的地步。一个人运用心机会蔽塞明彻的心灵,固执成见会妨碍明晰的认识,所以致虚是要消解心灵的蔽障和厘清混乱的心智活动。”
(2)守静笃:
此静是守之结果,静之又静,以至静无可静,即静笃。(守,《故训汇纂》:“孔颖达《毛诗注疏》:“执而不释谓之持,主而不失谓之守,持是手执之,守是身护之。持一不惑曰守。’”静,《故训汇纂》:“朱熹《大学章句》:‘静,心不妄动。’吕延第《文选注》:‘静,犹无也。’”笃[篤],《尔雅义疏》:“《逸周书·大文》云:‘笃,厚也。’《后汉书·班彪传论》云‘何其守道恬淡之笃也’,李贤注:‘笃,固也。’”《故训汇纂》:“孔颖达《礼记疏》:‘笃,纯也。’”笃者,含纯、厚、固三义。致虚极,守静笃者,恒无欲也。)
《金刚经》:“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文子·道原》:“一而不变,静之至也。不与物杂,粹之至也。”
《庄子·天道》:“圣人之静也,非曰静也善,故静也。万物无足以挠心者,故静也。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也。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万物之本也。”
吕纯阳曰:“致,委致。委致其心,若无著者,然则有以极乎,虚之妙矣。守,存守。存守其心而不杂于物,则有以极乎,静之真矣。”
范应元曰:“致虚守静,非谓绝物离人也。万物无足以挠吾本心者,此真所谓虚极静笃也。”
陆西星曰:“体道君子,时时打叠此心,内者不出,外者不入,使其胸次洒洒,一尘不挂,有以复其天空渊湛之本体,是则可谓致虚之极矣。至虚之极,非守静之笃者,熟能之哉?”
张三丰曰:“《道德经》‘致虚极,守静笃’二句,可浑讲,亦可拆讲。浑言之,只是教人以入定之功耳。拆言之,则虚是虚无,极是中极,静是安静,笃是专笃,犹言吾神于虚无之间,而准其中极之地,守其神于安静之内,必尽其专笃之功。”
陈鼓应曰:“‘虚’、‘静’形容心境原本是空明宁静的状态,只因私欲的活动与外界的扰动,而使得心灵蔽塞不安,所以必须时时做‘致虚’、‘守静’的工夫,以恢复心灵的清明。”
高明曰:“‘虚’者无欲,‘静’者无为,此乃道家最基本的修养。‘极’与‘笃’是指心灵修炼之最高状态,即所谓极度和顶点。”
谭大江曰:“以元神守住功态,一任先天作用。‘守’的要领是一意不散,专持恒定。”
(3)吾以观其复也:
复即反,同返。
王弼曰:“以虚静观其反复。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
苏辙曰:“极虚笃静,以观万物之变,然后不为变之所乱,知凡作之未有不复者也。苟吾方且与万物皆作,则不足以知之矣。”
(4)夫物芸芸:
河上公曰:“芸芸者,华叶盛也。”
吴澄曰:“生长而动之貌。”
《康熙字典》:“又多貌。《老子道德经》:‘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5)各复归于其根:
(归[歸],《故训汇纂》:“《广雅·释诂》:‘归,返也。’《集韵·微韵》:‘归,还也。’”归者,返还也。)
吕惠卿曰:“彼其所以作者,乃其所以复也。方其所以芸芸者,乃其所以归根也。”
张三丰曰:“万物如草木之汇,犹能归根返本,以历岁时,人为万物之灵,动至死地,反不如草木也。能不愧乎?”
高明曰:“这是在‘致虚极,守静笃’的前提下,从‘万物并作’中观察到宇宙间循环往复之自然规律,从而体会到作为一定运动形态之物,虽纷然杂陈,但最终仍然是无一不复归于其根,即复归于创造宇宙本体的道。”
(6)归根曰静:
(静,《广韵》:“息也,和也。”)
陆西星曰:“所以复归其根者,乃道之动极而静,故物随机以入也,故归根曰静。”
陈鼓应曰:“‘归根’就是要回归到一切存在的根源。根源之处,便是呈‘虚静’的状态。而一切存在的本性,即是‘虚静’的状况,还回到‘虚静’的本性,就是‘复命’的思想。”
王力曰:“要以原始为归,所谓归根是也。不能归根,则不能静,不能静则烦扰起矣。”
(7)静曰复命:
(复[復],《故训汇纂》:“《广韵·屋韵》:‘复,返也。’陆德明《周易释文》:‘复,还也。’蒋骥《楚辞注》:‘复,回抱也。’《广韵·宥韵》:“复,安也。”颜师古《汉书注》:‘复,补也。’李贤《后汉书注》引毛萇注云:‘复,厚也。’”复者,犹返还、回抱、安补、固厚也。)
《文子·九守》:“夫精神志气者,静而日充以壮,躁而日耗以老。是故圣人持养其神,和弱其气,平夷其形,而与道浮沉,如此则万物之化,无不偶也。”
陆西星曰:“静则复归于无物,而有以还造化矣,故静曰复命。”
《张三丰托孙碧云转奏书词》:“金丹重一斤,闭目静存神。只在家中取,何劳向外寻。”
张松如曰:“正是在这‘静’的境界中,再孕育着新的生命,此即所谓‘静曰复命’。”
(8)复命曰常:
(常,《故训汇纂》:“杨倞《荀子注》:‘常,亦古之常道。’《管子·水地》集校引张佩纶云:‘常,质也。’”复命则得修复性命之质,此乃古之常道也。)
王弼曰:“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
陆西星曰:“复命则真常之道也,故谓之曰常。”
萧天石曰:“常即永恒之道、自然之道也。”
陈鼓应曰:“常,指万物运动与变化中的不变之律则。”
(9)知常曰明:
(知,高诱《吕氏春秋注》:“知,犹得也。”知常则知古之常道,得本质也。明,《广韵》:“明,昭也,通也。”)
陆西星曰:“知常则能知古始也,故谓之曰明。”
陈鼓应曰:“万物的运动和变化都依循着循环往复的律则,对于这种律则的认识和了解,叫做‘明’。”
(10)不知常,妄作,凶:
(妄,《故训汇纂》:“孔颖达《周易疏》:‘妄,谓虚妄矫诈不循正理。’”凶,《故训汇纂》:“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凶者,吉之反。’《广韵·鐘韵》:‘凶,凶祸。’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凶,灾也。’”凶者,灾祸也。)
严遵曰:“失道之人,废弃经常,事其聪明,纵其志欲,妄作凶行,故知以受祸,明以造殃,深察以死,博辩以亡,夫何故哉。不反元始,不复本根,动与道乖,静与神殊,存故不能存也,然故不能然也。”
陆西星曰:“小人不知真常之道在于归根复命也,乃不能致虚守静,沉着于有为名相之中,芸芸并作,识见互起,尚贤贵贤,惊宠辱,贵大患,自盈自满,误为妄作,疲精耗神,而凶咎随之,能无殆乎?”
张三丰曰:“岁渐长年,则七情六欲,万绪千端,昼夜无休息矣。心久动而神渐疲,精多耗而气益惫,生老迫而病死之患成。”
冯友兰曰:“若吾人不知宇宙事物变化之通则,而任意作为,则必有不利之结果。”
(11)公乃全:
(公,《白虎通义》:“公者,公正无私。”全,杨倞《荀子注》:“全,谓德全。”)
王弼曰:“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
陆西星曰:“容则万物一体,大道为公,故曰:‘容乃公。’公则天地父母之量也。”
(12)全乃天:
(天,《故训汇纂》:“成玄英《庄子疏》:‘天,自然也。’郭象《庄子注》:‘天,无为也。’”天者,自然无为也。)
王弼曰:“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
(13)天乃道:
王弼曰:“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极虚无也。”
(14)道乃久:
(久,《故训汇纂》:“《经义述闻·易》:‘久,不变之谓也。’惠栋《周易述》:‘久,犹恒也。’”久者,恒而不变也。)
陆西星曰:“道则真常不变,故曰‘道乃久,没身不殆。’云体道至此,内圣之德,外王之业,无以复加矣。”
宋常星曰:“亘古常存,悠久无穷者,道也。”
【今译】
致虚达到了极点,守静达到了纯笃,万物相并发作,我从而观察它们的复归啊!
万物芸芸生长,各复归于它们的根柢;复归根柢,叫做清静;清静,叫做复原生命;复原生命,叫做大道的根本规律,知道大道的根本规律,叫做明白。不知道大道的根本规律,妄为乱作,必有凶险。
知道大道的根本规律,就会善于容纳;善于容纳,才能廓然至公;廓然至公,才能全面周到;全面周到,才能与天合一;与天合一,才能溶化于道;溶化于道,才能持久不失,终生不会危殆。
【解说】
本章是老子修真成圣、天人合一之道。
首先,启示虚静观复律。
纵观天下万物、芸芸众生,以至人类毫无例外,都是从虚静中来,是以一无生万有,一静出万动;然后,循环往复,几经周折,又各各复归于虚静中去。此种无中生有,有返于无,有无相生,静中生动,动返于静,动静相随的大道妙理,乃是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是宇宙生化演变的奥秘。
虚则心无染污,玄鉴清明;静则心无躁动,渊深含蓄。
虚则神交,静则气感。“虚者乃造物之枢纽,静者乃品汇之根低。”(宋常星)《阴符经》说:“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
一虚一静,相互为用,唯虚能静,唯静能虚。
虚之极,乃能复归于无物,复归于无极,复归于道之朴,复归于婴儿,复归于其根,复归于道的本体——虚无。
静之笃,乃是虚其心,虚之又虚,亦即损之又损,方能静之又静,从而一私不留,一尘不染,一疵不着,一丝不挂,而进入虚静、清静、灵静的境界。
虚之与静,不极不笃,决然达不到如是的境界。
苏辙说:“致虚不极,则有未亡也;守静不笃,则动未亡也。丘山虽去,而微尘未尽,未为极与笃也。盖致虚存虚,犹未离有;守静存静,犹陷于动;而况其他乎?不极不笃,而责虚静之用,难矣!”要其极笃,须致与守,且须致之又致、守之又守,方能造乎极,至于笃。这是“上士闻道,勤而行之”,(四十一章)而且能够“自胜者强”、“强行者有志”(三十三章)的异常艰难困苦的历程。“致”、“守”两字,乃遵循大道的自然规律,高度自觉地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是坐进此道的根本功夫。
“致虚极,守静笃”了,于是万缘寂处皆是春,虚极之时,自然万相皆泯;静笃之际,自然一阳来复。此时此际,“有生于无”,“化而欲作”,是以“万物并作”;然后,“吾以观其复”
万物者,一是道生万物的万物,泛指宇宙之中有形、无形的一切之物,天地自是万物之一;二是天地生万物的万物;三是“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三十二章)的万物;四是人身中的万物。这是万物的层次性。此处的万物,乃修炼者身中的万物也。
“万物并作”,“夫物芸芸”,芸芸者,并作之貌。万物之所以并作,乃缘于修道上士以至真人、圣人的致守功夫,达到了虚极、静笃之无名、无极、朴的状态,于是,其身中的气机、生机以及信息之机自然而然地俱萌发矣!咸其自然,莫之令而使之然也,何曾有自我的意念指向作用于其间哉!若有刹那间一念的萌生,则徒起干扰的作用,乃玄鉴的疵垢,亦致守未极,无论是识神、抑或元神的修真有所未至也。
我以正确的为道的欲望,于高度功能态中,来观察它的运行轨迹,而且要观之使其复归于生命的根柢,以获得虚心实腹、归根复命、深根固柢、长生久视的正果。
用心灵的玄鉴来观察宇宙万物,于此着重观察万物的并作,虚极静笃的境界中种种玄妙现象,身中宛如初春盎然勃发的气机运行等等,使它复归于其根,而不放任自流,更不流离失所。唯有归根,方能“不失其所者久也”,(三十三章)方能复命。观者,大道之观也,非观之以目,而是观之以心,观之以神。此“观”之一字,作用玄妙深远,为老子认识论中精妙所在。
复者,复归,不是简单的走回头路,而是“反者,道之动”(四十章)的体现,是大道运行合乎规律的必然趋势,亦是宇宙万物内在的生命力的自然需要。
它是有为法的根本大法,是治心——“涤除玄鉴”(十章)的无上正法,是归根复命——深根固柢、长生久视的唯一妙法,乃古今善为道者所殊途同归、所必经的大道。
其次,启示归根复命律。
一叶知秋,早秋乍来,梧桐树叶最早掉落下来,它是报秋的使者。梧桐纷纷落叶归根,弃其枝叶的繁荣茂盛,敛其外驰的蓬勃气势,深藏若虚,显得枯寂萧条,正是它进退不失其时,出于自己生命过程内在的本能要求,而不得不然。梧桐唯有如是的落叶归根,方有次年的复命,来春又萌吐新绿,欣欣向荣。“万物之归根者,万物之静也。万物不静,不能复命。”(宋常星)顺此“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归根复命”,乃万物天之道也。
静是万物生命的根柢,是大道的根本。大道的本体——无,处于无名状态,而为“万物之始”时,是静,所以说:“归根曰静。”“透过‘静’的工夫,乃能深蓄厚养,储藏能量”,(陈鼓应)以此为“复命”的根基。万物在其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由静而动,从往而返,一动一静,一往一返,周行不殆。这个过程,便是复,要向对立面复归,要向自身的始源复归,要向虚静复归。因此,“万物并作”,“夫物芸芸”,都自然而然地“各复归于其根”。唯有此种寂然归根,方能“静曰复命”。
复命者,一是复归于生命的本初状态——静(虚自在其中);一是复归其生命的生机活力。这是万物生命永恒不变的规律,所以“复命曰常”。唯有能够归根复命,才是把握了大道之常。
根者,根柢也,即天地之根的根,深根固柢之根,亦为重为轻根之根,即生命之根、心灵之根、万物之根也。勉强为之说,即是人生先天之根在于肾,后天之根在于脾,人身的先后天根本,于其生理学范畴来说,是如此;于其心性学范畴来说,心灵之根在于德;推而广之,于天人合一之学来说,万物之根在于道,在于道的虚静无名状态。
因此,“归根曰静”,即复归于其根矣,呈现于内者,乃渊深宁静的世界,微风不起,纹波不生,其平如水似镜。然而,不可即认为静便是根的所指,但亦须明白静为根之所处。此间有其大别在也。
日本福永光司说:“老子此一思想,其特色所在,实是在认现象个物之根源有个本体之道的永恒不灭;即是说,一切个物就其自身而言,虽是有限不完全,但其存在之根源,却是稳踏着无限而完全的‘道’,因为‘道’有着连续的本末关系,故由自末归本的复归,而得脱出其自身之有限性与不完全性——这便是复归思想之本质。”
归根复命,乃虚极静笃的必然结果,以其深根固柢,自然长生久视,何难之有?归根之所以复命,以其“含德之厚”,是以“比于赤子”(五十五章)啊!
“学道者,果能归根复命,则大道得矣。”(宋常星)“神气归根处,身心复命时;这些真窍妙,料得少人知。”(杏林真人)
宇宙万物,无论动物、植物,莫可例外,俱是“虚极静笃”,乃奏“归根复命”的效果。
道的运动,“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它的始点是静,静极生动,动极归静,如是一动一静,一始一终,如环无端,循环往复,周流不息,实是无始无终。当其静也,内含着动,实是未尝不动,乃是动之于内,动之于几微,才叫做静;当其动也,内含着静,实是未尝不静,乃是静之于内,静之于几微,才叫做动。动之与静,为道运行的两种状态,不过有快慢之分、显微之别,原是相生相根,相辅为用,浑然一体的。此即大道的动静观也。
静——动——静(复命),是万物出于自然的自我演化,自我调节,自我复归。静属阴,动属阳,其演化、调节、复归,是运动中使负阴抱阳的两气交通相和。由此可见,“吾以观其复”,“各复归于其根”,乃是出于万物生命内在的本能,出于其生存的自然需要,也是出于“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这个根本规律的要求,所以“知常曰明”。
晨阳说:“老子认识观察与思维的关系,应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叫做‘知’或‘明’。”
常者,乃此复命之常也,即人生辩证法的本质性规律、修真的本质性要求。
明者,一日一月,一阴一阳,无所偏倚,乃高度理性自觉与虚静的直觉状态(修真为道的体验感悟)相结合而产生的明的境界、大道的智慧境界,为“明白四达”(十章)之“前识”的思维结晶。因此,老子不言悟,而言明,此中有大别,常人易忽之。
这是正面的叙述,乃“吾欲独异于人,而贵食母,孔德之容,唯道是从”(二十章)的大道硕果啊!然而,事物往往是一体两面,正逆并存,祸福相倚。“倘若不悟真常,不穷归根之理,不究复命之要,纵欲败度,不当动而妄动,失正求邪,不可作而妄作,祸之来也,应乎我之所感,灾之至也,因乎我之所招。”(宋常星)断难避免“不知常,妄作,凶”的结局。
老子进一步启示天人合一律。
它是配天,即以人之道合天之道,从而大顺自然,即“没身不殆”的大道规律。实践这个规律的要求和修炼境界,尤为修道秘中之秘。正是:千书万卷只等闲,除却此妙更无妙。
一、“知常容。”为道处世应事,开宗明义要知常。知常,有大道的根本规律来指导,方能避免实践中的盲目性,它是贯穿于人生全过程的要求。唯有知常,没有私心妄见,唯道是从,方能心合于道,虚怀若谷,而善于容纳万有,大无不包,小无所遗,无所不容。
二、“容乃公。”唯有无所不容,方能廓然至公,无所偏私。圣人“以百姓之心为心”,(四十九章)心中没有一己的私利私情,大道行世,天下为公,不为亲疏、利害、贵贱所左右,不为祸福、得失、寿夭所影响,道在心中居,自无留私处。这个“公”字,乃大道的本质(本性),即上德、玄德和“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五十四章)的根本要求。
三、“公乃全。”廓然至公,方能全面周到。大公无私,不偏不倚,不滞不着,道溥天下,没有遗落不及之处,没有光明不照之所。济世度人,德化无极,“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恒善救物,而无弃物”,(二十七章)“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六十二章)纯粹出于至公之心,方能不失其偏,而得道之完全。
四、“全乃天。”全面周到,方能与天合一,以人之道契合天之道,天人合一,达到自我与宇宙自然(天)的和谐统一,内外相合,大小齐一,我之内宇宙、小宇宙溶化合同于自然无限的外宇宙、大宇宙,浑然一体,亦无论我的喜怒哀乐、一切心思作为,无不合之于天。
五、“天乃道。”与天合一,方能溶化于道,与道合真,“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二十五章)如是,方能在我们生活的宇宙之中,成为“四大”之一,天人合一,而臻于大道真善美的境界。
六、“道乃久。”溶化于道,与道合真了,我在道中,道在我中,即我即道,即道即我,方能持久而不失。大道是亘古长存的,修得其真的善为道者,自是“不失其所者久也”。(三十三章)此所者,乃大道的根柢也。因而实现了人生的升华,自是“死而不亡者寿也”。(三十三章)他虽然会死去,却在宇宙自然之中不亡,而得其寿,虽死而犹生。老子不讲不死,他的生命观,只是深根固柢,不失其所,长生久视,死而不亡。迷者于此,亦当知返矣!于是乎自然而然没身不殆矣。
此“常、明、容、公、全、天、道、久”,是乃修真成圣的八字真言,震古铄今,道古今人之所未道。然而,唯老子道之,且不能不道之。它是为道臻于天人合一、没身不殆的根本途径。它们之间,由此及彼,逐层递进,一字一个妙法,一字一个阶梯,一字一个境界,是一部完整的修真成圣、天人合一之学。老子五千言的归宿处在此;老子真善美的理想境界在此;老子“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溥”(五十四章)的终极关怀在此。
善为道者,于此虚极静笃、归根复命,以及八字真言,均应反复体味,自可循序渐进,精诚专一,臻于“道乃久,没身不殆”的极乐世界。欲达此境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六十四章)须在致、守着眼用力。致者,致力以达到;守者,持守而不失。唯致之又致,守之又守,方能自然进入虚极、静笃,此乃是“为道日损,损之又损”(四十八章)的长期过程,亦是“涤除玄鉴”、(十章)炼性明心的痛苦历程。不是一番寒彻骨,那来梅花扑鼻香?此乃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也。
——黄友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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