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悝的“识人五法”看法家思想的儒家源头
魏文侯问李悝:“先生曾说,家贫思良妻,国乱思良相。国家正需用人之际,大家给寡人推荐了两位宰相候选人,一个是魏成,一个是翟璜,请先生帮我看看哪位更适合担任宰相?”
李悝谦虚地说:“臣听说,身份卑下者不谋尊贵之事,关系疏远者不谈亲戚之私。臣是局外人,岂敢多言。”
魏文侯告诉李悝:“寡人既然请教先生,就不必谦让。”
李悝没有正面回答谁是合适人选,而是给了国君提了五条建议。
第一,“居视其所亲”。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悝提醒魏王,魏成的九成俸禄都拿去结交良师益友,还向魏王举荐了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盖世之才,而翟璜只有几个平平无奇的朋友,二人高下立判。
第二,“富视其所与”。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一个人富有时,就要看他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范蠡是商人之祖,他出身贫贱,十九年中三次发财,又三次散财。他富甲一方,聚金巨万,却为人慷慨,每一次都散尽家财,帮助穷人,死后还被民间尊为“文财神”。一个人有了钱财,到底是用来奢靡享乐,还是振穷恤贫,这是察觉其操守的重要方面。
第三,“达视其所举”。一个人发达了,就要看他推举和任用了什么人。“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一人为官,若是六亲不认,亲疏不分,一切以国家利益为先,那他必定是肱股之臣,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小人只会任人唯亲,结党营私,在朝堂上拉帮结派,对国家大事罔若未闻,终日钻营如何勾结朋党。正如鲍叔牙推举政敌管仲,周勃让丞相之位于陈平,忠臣君子都以大局为重。
第四,“穷视其所不为”。一个人处于困境,就看他是否坚持操守,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祖籍卫国的吴起,为了让鲁国器重自己,不惜杀妻求将,伤天害理,为了追求功名,行不择手段之事,自然遭世人唾弃。吴起表里不一,贪而好色,最终被鲁国国君鄙弃,出逃楚国,又被射死于楚王身边,无操守之人,难以善终。
第五,“贫视其所不取”。自古圣贤多贫贱。人若穷困潦倒,却不取不义之财,这种人值得结交。人若以穷困为托辞,做梁上君子,则不可重用。“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再穷也不能作奸犯科,这是道德底线。孔子认为弟子南宫适“邦无道,免于刑戮”,遂将侄女许配给他,正是看中了南宫适的谨慎高洁,不为流俗所染。
按《史记•魏世家》,李悝是孔子的高足子夏的学生。李悝作为战国早期法家的代表人物,著《法经》,被后世法家学派奉为圭臬。他在魏国主持变法,使魏国迅速成为强盛大国。不过,由于李悝的学问深受大儒子夏熏陶,他的“识人五法”体现了儒家的“选贤任能”主张。孔子曾提出“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还有“三友三不友”,友直,友谅,友多闻,不友便辟,不友善柔,不友便佞。子夏也说“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些儒家的选人用人之道,与李悝提出的观人之法完全一致,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法出于儒”的思想渊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