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现属省辖,新乡市代管。总面积2007平方千米,是新乡境内国土面积最大的县市。
辉县市在古代夏属冀州,周称凡国、共国。至西汉,县境东部置共县,西部属山阳县。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避显宗允恭(共之谐音)之讳,改称为河平县,属河北西路。明昌三年(1192年)又改称苏门县,贞祐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魏惠王祠有清辉殿(取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句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领苏门、山阳二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辉州为辉县,属河南省布政使司卫辉府。1943年至1944年,中共太行区委根据抗战形势,将原辉县相继划为辉县(后改辉北县)、辉嘉、新乡(后改辉县)三县。1945年8月抗战胜利,1946年6月三县合并为辉县。建国后,辉县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11月撤平原省,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86年撤新乡专区,辉县改属新乡市。1988年10月撤销辉县,建立辉县市(县级),河南省管辖,新乡市代管。
辉县传世或出土的吴王夫差剑共有6把,内地存有5把,最早的一把传为河南辉县出土,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山东省博物馆也藏有1把。其余3把分别于六七十年代出土于河南辉县、洛阳及湖北襄阳。
1935至1937年辉县琉璃阁东周墓地的发掘,也堪称是惊世发现,其中瑰宝云集,共出土文物1000多件。这批文物先藏于河南博物馆,饱经战乱,辗转迁徙,而且还主要存于台北国立历史博物馆与河南博物院。专家们初步认为,辉县甲乙墓应是春秋战国时期一对夫妇的异穴合葬墓,墓主人的身份可能与诸侯国国君等同。辉县甲乙二墓应是春秋中晚期之际,卫国贵族公室墓地一组夫妻异穴衬葬墓。
辉县固围村曾经出土魏国国君墓,发现部分文物。如错金银辕饰,属战国中晚期。作兽首形,无角,错金银,以云纹为地。固围村大墓属魏国,有陵园,与河北平山三汲中山王墓类似,时代亦相接近。
辉县市旅游景点景区颇多,诸如八里沟(4A级)、万仙山(4A级)、百泉(3A级)、回龙(3A级)、白云寺、关山、齐王寨、包公庙、普救寺、秋沟景区等。
辉县历史名人有孙登、柏杨、郭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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