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先景
2007年夏,安徽《文摘周刊》载文,其中有侮辱我祖先的情节,大意是:常遇春妻犯法,被朱元璋处死,并做成人肉汤,让大臣品尝(原文失存)。
《文摘周刊》编辑部,对内容荒唐的稿件不慎重审查,罔顾事实,歪曲历史,有损民族英雄常遇春的光辉形象,引起常姓族人的强烈不满。常坟地区族人商定,派人赴肥抗议,恢复祖先尊严,挽回不良影响。
这年秋,由永平岗人常启超、常先坪(已故)和我组成的维权代表,乘车赶赴合肥,当时《文摘周刊》的蒋总编辑和聂副总编、黄副总编,热情地接特了我们。
在交涉时,我们指出,贵刊不慎刊稿,歪曲了历史,有损英雄形象,伤害了常姓族人的感情,我们严正抗议,请贵刊挽回影响。报社领导当场承认有错,愿在近期本刊上发文致歉,并承诺:“你们如有颂扬常遇春的稿件,我刊可优先发表。”为便于联系,我们留下了两位副总编的电话号码。
没过几日,我们见到了《文摘周刊》上认错致歉的短文(原报失存)。
至于优先刊登我们的稿件,不久也实现了。稿件的来历,颇有故事性。
此文的题目是《常遇春墓与衣冠冢》(见原文复印件),作者李焕俭、刘健民,是怀远县文旅局干部。一次差旅机会,作者来到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王毛圈村,对这里的一座“常家坟”进行了考查,并走访了村民。文章首先发表在蚌埠《淮河晨刊》上,我阅览后拜访了李焕俭,畅谈后他赠送我一组照片,好几张是坟墓不同角度的风景照,一张被访村民的全照(照片遗失)。
按照和编辑部的约定,我把《常遇春墓与衣冠冢》从《准河晨刊》上裁下来,寄给《文摘周刊》副总编,并另附留言。果然,在2008年1月14日,《文摘周刊》全文转载了此文,兑现了他们的诺言。
《常遇春墓与衣冠冢》原文)
值得探讨的是,《常遇春墓与衣冠冢》的内容。
2007年冬,我给河北省沧州市大褚村回劲松等人的信中,提到了报上登了常遇春墓的事,问他们知情否。在2008年3月2日回登森、回登新的回信(见原信复印件),部分内容与李焕俭的文章不符,现抄录如下:“另有关孟村县常王毛圈,常家坟我们熟知,是我们先祖之三子玉珣之墓,每年周围来祭祖的,都是玉询的后代”。
回登森、回登新回信原文
拿这段话和文章内容对照,发现有明显差异:文章称,此墓是常遇春的衣冠冢,回氏称,“常家坟我们熟知,是我们先祖之三子玉珣之墓,每年周围来祭祖的,都是玉珀的后代”。这样,就彻底否定了此坟是常遇春衣冠冢。这是关键问题。
纵观《常遇春墓与衣冠冢》全文,通篇都是歌功颂德之辞。王毛圈村的“常家坟”,埋葬的是常遇春的衣冠,还是常玉珣的尸骨,应是常遇春文化研究的课题之一。
把回氏信中的句子拆开来分析,便知真情。“我们先祖”,指沧州回氏的先祖,即“六五公之后”,姓常,“因避靖难之灾”,率三个儿子外逃至沧州落户,大儿子改姓回,二儿子改姓翟,三儿子仍姓常,叫“常玉珣”,卒后葬于“孟村县常王毛圈”村。
再讲讲作者李焕俭、刘健民。1.他们认为常遇春是历史名人,此墓4、5亩地规模,不是大人物,别人配不上。2.常遇春葬于南京,说此处是他的墓,埋的只能是衣冠,故用“常遇春墓与衣冠冢”为题,当在情理之中。3.从字面上看,“常遇春”“常玉珣”,两字之差,若论口语,“遇”“玉”同音,“遇春”“玉珣”只一字之差。再把音节拆开,“春”和“珣”的韵母都是鼻音,沧州人讲“常玉珣”,外地人容易听成“常遇春”,形成误解。
蚌埠市常遇春文化研究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