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均琏(1906年-1949年11月30日),字锡瑛,四川省平昌设治局岳家镇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中被选为四川省第七选区立法委员,民国12年(1923年)起历任:巴中防区民团督练,巴中县禁烟局长,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九军财政处书记、秘书,西北银行绵阳分行经理,江油县百货统捐局局长,江油县县长,宜宾禁烟局总务科长,涪陵县政府秘书、兼任中心区区长,什邡县县长,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秘书、代理专员。
民国22年(1933年),加入中华民族复兴社。
民国24年(1935年)至民国25年(1936年),李显威在涪陵筹划办《枳江日报》,任董事长,冯均琏任副社长,委任原中共川东物委秘书长、四川省行动委员青年部部长、共青团四川省委梁佐华为主编。后《枳江日报》更名为《人民日报》。经梁佐华介绍,冯均琏结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罗世文和四川省委代理书记张秀熟。在重庆、泸县等地成立信义互助会。使梁佐华、廖寒非、方敬修、严纪陵、侯德尊等共产党人加入该会,梁等借机恢复发展了叙、泸地下党组织。
民国31年(1942年),冯均琏返与乡人余伯彭、何伯阳等募资成立“十善会”;在金斗寨创办私立广德中学(后改名金山中学)自任董事长。学校可阅《新华日报》、《挺进报》和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文论》等书报。
同年,冯均琏被选为巴中县银行首任董事长。后因“商股资金”筹措不足,加之物价猛涨,银行很快就被迫关门。
1943年3月,冯均琏与余伯彭、彭勣铣、吴国柱、邓智仙等人,合资在巴中县城组建“昌平银号”。半年后,他将银号迁至江口镇。
民国33年(1944年),冯均琏在江口发起集股,成立“民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武汉、重庆、宜宾设立分公司,南充、泸州、万县、南部、巴中、通江、南江、万源、开江、达县、阆中等地设办事处,从事金融和商贸业务。两年间盈利20亿元以上,一时名噪全川。
民国35年(1946年)10月,平昌设治局组成达广公路平昌段筹建委员会,由设治局长鲜于挺兼任主任委员,聘冯均琏、孙筱鸣为副主任委员主持筹建事宜。民国37年(1948年),冯均琏当选为第一届立法委员。5月中旬,他与李显威提出“清查豪门资本案”,《大公报》以“四川大炮冯均琏”为题报道,轰动南京,因提案被否决,奔上海经梁佐华介绍由王葆真主持参加民革,并受其指派,返川策反。
1948年,冯均琏在江口、巴中、通江、万源选区,高票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届立法委员。联络苍溪县立法委员李子仪,在会上公开提出“清理豪门资本案”,矛头直指蒋。提案虽被否决,但《大公报》等国民党报纸以《四川大炮冯均琏》为题报道,轰动南京,震惊中外。[1]
后经梁佐华介绍,冯均琏加入了民革。不久,他被民革中央常委、军事特派员王葆真派回四川做策反工作。
民国38年(1949年),冯均琏在中共中央军事情报处重庆负责人任廉儒的领导下,策动温江地区行政专员兼保安司令冯均逸(为其堂弟)、西南军政长官公署独立第364师师长陈宏谟、川南师管区司令冯河图等通电投诚。
民国38年(1949年)11月30日,到两路口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重庆,中流弹当场身亡。
参考:
[1].《巴中历史文化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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