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保山出了个特殊时期有着特殊经历继而又做出了许多特殊贡献的特殊人物——人称“永半朝”的王弘祚。
王弘祚(公元1603年-1674年),字懋自,号玉铭、思斋。出身于保山世代官宦之家,自幼博闻强记。明崇祯三年,一会儿闻王破城,一会儿清兵入关,当清王朝定鼎中原、入主北京之时,许多前朝旧臣逃的逃,躲的躲,顿作鸟兽散,而王弘祚已改乘了大清的客船,回到了他原来就坐过的户部郎中的交椅上,并于兵荒马乱之中不无远见地将早已无人管顾的前朝举国户籍等档案文献精心地收藏保管起来。兵火即灭,农桑之计便成要务,朝堂之中,这才有人想起了关乎基本国情的户籍是不可缺少的。于是王弘祚正当其时地将其献出,为新朝制定并推行适度的赋税政策提供了决定性的依据。接着,他又领命主修《赋役全书》,至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全书告竣。此书是王弘祚一生的扛鼎之作,也是清代一部关系国计民生并具有“法典”意义的重要文献。“民不苦供而苦杂派,法不立则吏不畏,吏不畏则民不安”,王弘祚的这种赋役观,即便是在今天仍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赋役全书》给王弘祚带来了极大的声誉,也给他带来了好运。顺治皇帝龙目阅过之后大为称赏,并亲书效喻,命“永遵为示”。于是擢王弘祚为户部尚书,加太子少保;次年又进太子太保;康熙年间改任刑部尚书;五年后再改任兵部尚书——清廷共设六个部,他先后主政三部,可谓一路风光,故有“永半朝”之称。
王弘祚显达于庙堂,却常以家乡为念,如其于清顺治十八年回乡葬母之际所筑梨花坞禅院,至今仍是保山景致最佳、香火最旺的旅游胜地。然而,在当时民风古朴、生性耿介的家乡父老曾一度对其“贰臣”的履历持有惋惜乃至鄙夷的态度——民间流传的“父老羞见王尚书”的掌故便是这种情绪的自然流露。据说:王弘祚荣升尚书之后首次归乡省亲,永昌官绅百姓出城相迎,会面之时,一群父老一齐下跪磕头,王急忙还礼,却见他们一个个竟不穿裤子而仅以长袍遮体,当下不解,惊问其故。一长者冷然答曰:“我等虽为百姓,也知廉耻。本来羞于见你,可官府不依啊”。王弘祚顿时明白:乡亲们对自己“易主而事”的经历有看法。不觉面红耳赤,心里却为家乡父老朴素而厚重的执忠之气所动,遂诚恳地向他们表示:往者已矣,来者可追,他一定当个好官,决不再做有损桑梓、有愧父老的事。其实,乡民亦知“天命难为”之理,加之见他蒙辱不怒,反有愧疚之色,心里也就生出了三分敬意。
王弘祚为官清正且饶有建树,深得天子倚重。康熙二十七年卸官欲归故里,不期途中发病,侨居浙江江宁。乡梦难圆,遂撰《永思录》以慰余年。后曾上书辞俸,康熙帝特下圣谕“卿在官,著有节绩。引年乞体,赐禄颐养,毋回辞。”此后不久病逝,朝庭赐祭葬,溢“端简”,生平事迹《清史稿》列传以载。
王弘祚作为保山历史上的一位知名人物,种种传说故事流传于民间,世代相传。其赋税主张,直到今天还有现实意义;其为止官清廉、对今天的贪官污吏是一个警醒;其在历史上的知名度,对当代保山的对外宣传应当是一张名片。
王弘祚的故事
(一)让房
被称为永半朝的保山人王弘祚,清顺治年间他任户部尚书时,有一次从京城回保山探亲,为免除迎送之劳,只带一夫一马,绕道而行到下关,住进一家客店的上房中,晚上突然有两个听差打扮的人冲进客店,说老爷马上就到,叫店主人赶快把上房让出来,店主人一再说明上房已有人住下,不便让出,可两个听差气势汹汹,非要让不可。双方争执,被王弘祚听见,便出来劝店主人,说明自己愿意让房,不必为此小事争吵。王弘祚刚刚搬进下房,外面便高喊:“大人到!”随着人夫马匹蜂拥进店。
原来,这是从京城到永昌府上任的知府大人,他进住上房后,马上叫手下把写着“恩赐进士及第永昌知府正堂”的一对大红灯笼悬挂出来。王弘祚掀帘见了,心想,一个知府就这般作威作福,他到永昌上任后,岂不把地皮也要刮去三寸?得教训教训他,于是叫仆人把他一路上未挂出过的一个三尖角、巴掌大小的灯笼也挂出去。那知府伸头一看,灯笼上面写着“天赐户部尚书王”,下得连忙到天井里跪下,口称“有罪!”他手下一伙人更吓得魂不附体,跟着知府跪得满天井。
王弘祚叫店主人去告诉知府免跪,可店主人却不去,使知府等人跪到三更也不敢起来,王弘祚只好亲自出来对知府说:“我身为户部尚书,也只带一人一马,你一个五品官儿就带上小舅子、大姐夫、三亲六戚这百十号人,看你这威风,到了永昌府,老百姓的骨髓也被你吸干的!”
知府连称“不敢”,并一再保证从今决不作威作福。王弘祚才叫他们站起来,知府请求让还上房,被王弘祚谢绝了。
未完,待续......
撰稿:王发智、肖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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