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历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首次将法治作为主题,依法治国方略进入新阶段。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形式法治的构建更加完备。立足于这种现实基础,中国法治建设正处于从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的转型阶段。中国具有数千年的人治传统,求索法治的道路崎岖曲折。十八大以来,从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建设法治中国",从新法治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执政党力行法治的思路与部署清晰可见。更为可信的是,这种矢志法治的决心在很多领域开始得到践行,诸如反腐"有案必查"对法治原则的兑现,废除劳教对于法治精神的捍卫,司法改革对于法治理念的汲取等等、都预示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站在了新的时代起点。当前,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逐渐显现,权力的失范与社会治理的失效不断挑战社会公平,与各种"治标"的方式相比,只有法治才是求根治本的良方。选择法治,坚定地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国梦的实现便有了坚实的根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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