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指出,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法治中国建设成效卓著。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科学立法”。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和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良法善治并非抽象的,而是立足于人民需求,以人民利益为核心价值取向的良法善治。
从2015年编纂工作正式启动,到2017年3月民法总则表决通过,再到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5年间,民法典10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达102万条,让立法吸纳各方智慧,最大范围凝聚社会共识。
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分离,农民可以依法自主流转土地经营权,获得土地收益;单独设立人格权编,突出保护人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专门增设居住权制度,保障弱势群体“住有所居”,为老年人以房养老等提供法律保障……在立法内容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民法典编纂始终。
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对立法成果的最大尊重,也是最有效的普法方式。“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而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就会失去应有的效力。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只有严抓法律的实施,让守法者畅行无阻,让违法者寸步难行,群众才能真正拥护法律,真诚信仰法律。
近几年,全国治理“酒驾”成效显著,是赢在一个“严”字。“醉驾入刑”后,全社会对酒驾“零容忍”,公检法对违法办案、干扰执法办案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大幅下降,群众出行安全感显著提升。
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院党组会议和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从诉讼的第一关口到最后环节,降低门槛、提升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呼格案、聂树斌案……人民法院敢于正视问题,不畏权势打击违法犯罪,依法纠正冤错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安全感;一系列司法解释,以及智慧法院建设,人民法院工作紧紧围绕着当事人实体权益保护和程序高效便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
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实现法治中国伟大理想的必由之路, 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宣传法律,让群众明确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社区、单位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开设法律讲座,接受群众咨询,提供义务法律帮助;由法律专家和学者对法律进行细化、简易化的解读,让群众将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相关联,让法律成为人生伴侣……随着普法宣传教育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全民自觉守法的形势会越来越好。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也是涉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福亿万人民群众的伟大事业。(中国西藏网 文/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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