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记者昨天从当地民政部门获悉,今年,滨海新区将探索建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孵化器,培育扶植具有发展前景的社会公益组织。目前,具体方案正在制定中。
据了解,社会组织孵化器借用企业孵化器的理念,对被孵化机构提供场地设备、能力建设、注册协助和小额补贴等支持。今年,滨海新区将采取政府财政补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方式,计划在开发区、保税区各建立1个社会组织孵化器机构,为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协助他们寻找可以借力、动员的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互补。
滨海新区组织孵化器助推公益组织发展
2011年02月22日
日前,滨海新区推出方案,从社会组织管理、救灾救济、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新区在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内,滨海新区将按照现代公益组织发展模式,建立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采取政府财政补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等方式,争取在开发区、保税区各建立1个社会组织孵化器,扶持具有发展前景的经济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
在“十二五”期间,福彩公益金还将积极支持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加大对老年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投入,资金投入主要针对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滨海新区也将加快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计划在塘沽、汉沽、大港等建三个养老福利机构。新区还将在全市率先实现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全覆盖,探索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运营模式,率先开展老年人就餐、配餐服务。(记者孙毅 通讯员津福)
第四篇: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皖办发〔2013〕9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创新推动发展,全市社会组织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321个(市本级296个),其中,社会团体6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21家、非公募基金会1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已达4.6个,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3.2个)。
一、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努力形成管理合力。今年上半年,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调整补充了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初步形成了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调监督、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在反复调研论证、立足创新、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积极协调争取的基础上,今年8月份,我市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办〔2014〕55号),对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12项改革创新任务,将是今后我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抽调年轻同志充实市民管工作队伍,督促县民政局设立民管工作机构,通过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民管工作人手不足问题。XX区、XX市设立了副科级民管局。
(二)深化登记改革。一是坚持优质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结。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注册工作由法定60个工作日提速到5天,社会组织各类变更和注销审批,由法定30个工作日提速到3天,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收费实行全免。二是推行直接登记。2011年起,我市就积极探索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并存的登记管理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试行直接登记,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全部社会化、民间化,有力促进了行业协会的发展。去年以来,我市扩大直接登记范围,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宣代表机构外,其他各类社会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直接依法审查登记。取消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的审批。目前,市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已有27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13家。在直接登记过程中,我们注重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积极引导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主动联系,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指导,争取支持,力求登记门槛降低而登记质量不降。
(三)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审核工作,开展免税资格认定工作。亚夏慈善基金会成功获得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德祥颐养院成功取得免税资格。二是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我市坚持实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并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管理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市民政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通知》,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XX区已成立的2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分别给予3万元补助,并推荐XX区宝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功申报省福彩公益金“三社联动项目”资金10万元,示范引导,积极推动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市局正在积极争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支持,在已清理回收的办公用房中协调办公用房,筹建“XX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XX区宝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拓展了活动场所,并着手建立全市首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四是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了《XX市2014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建立了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目前,市本级已有6家职业培训机构承接了政府购买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涉及资金200余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也已启动。今年,我们争取市财政安排了4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工作,设置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益岗位4名。我们还制定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及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引入“黑名单”管理模式开展资质认定工作,12月底前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
(四)强化综合监管。一是推进政社分开。2014年元月份,市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调查摸底工作;4月份,出台了《XX市科级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管理实施办法》;5月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兼职专项清理整顿,梳理并分类建立了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台帐。11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团体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年底前,力求在社会团体政社分开、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内部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已梳理并分类建立了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台帐。218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已有93名辞去社会组织兼任职务或任职至届满不再兼任。相关社会团体正在根据清理整顿意见履行变更、备案或注销手续。二是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展评估工作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初,我市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落实预算资金20万元。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门审议通过了《XX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成员单位支持,为做好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
评估工作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评估,年内完成市属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县市区民政局按照评估办法、评估指标、评估专家共享的原则,相应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同步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今年10月份,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党建“集中组建月”活动,选择人员较多、相对固定、自治功能较强的行业协会商会、民办学校、医院等为工作突破口,集中力量强化指导,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全市完成了137个社会组织党建组建任务。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根据各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审查,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社会团体法人治理不完善、活动开展不正常、资料填报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健全、变更登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指出,立行整改后给予年检合格,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五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制定了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对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负责人产生程序、会费缴纳标准等事项进一步作了明确,并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中增加了监事会设立等具体条款,更好地指导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票据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部分社会组织利用自办网站,公开自身信息和重大活动;市本级民非单位基本实现执业许可、法人登记证和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四公开”。全市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皖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有作用。
(一)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完善直接登记实施细则。探索建立登记事前评估、论证制度,对于一些直接登记的社团,需要对其进行包括资金来源、宗旨、社会效应、组织机构、发起人等进行实质性评估、论证。继续实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扶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经济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和基层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的退出机制,引导难以继续运营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组、注销,优化组织结构。
(二)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与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相适应的综合监管制度,民政、财政、税务、公安、人社、外事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社会保险、涉外活动等进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落实“非盈利性”要求,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投身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深化社会组织民间化改革,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干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民间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从源头上解决社会团体行政倾向化等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三)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资金扶持力度。完善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扶持政策。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免税资格认定。推动成立市县两级社会组织联合(促进)会,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定期发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指导社会组织申报中央财政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争取更多支持。
(四)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社会组织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的能力建设。分类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宏观政策形势分析、政策法规解读、登记业务知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任职培训、继续教育等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大力倡导社会组织开展自律、诚信活动,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造福社会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登记管理机构建设。着力解决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和服务指导不适应社会组织发展的要求等问题,保证登记管理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社会组织数量相适应。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库、法人数据库。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等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组织业务需要。2015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至2015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278户,1860人,低保标准是130元/人,是全县平均水平。2015年为2014年摸底上报审核通过的146户246人新增低保人员办理手续,到2015年年底我镇共有低保户1396户,2053人,年发放低保金320.2万余元。按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5月份和9月份清理了死亡人员47户、48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免费为所有的低保户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92人,发放五保金23万元,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3人,分散供养的有89人。1-11月份共有2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XX县民政局对接,2015年增补了11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免费为所有的五保户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医疗救助平台。
三、优抚工作
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手续,为全镇19名烈士人员换发新的烈士证,按照县民政局要求为全镇优抚军人、60周岁退伍军人换发新的银行卡,同时,配合同济医院为17名优抚军人进行体检身体。
四、扶贫工作
今年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对非贫困县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切实做到“两公示一公告”,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今年我镇共办理贫困户306户,560人,全部建立贫困户档案,并录入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五、残联工作
配合县残联各部门做好关于残疾人的惠民工作,到2015年年底我镇共为42人办理了贫困重度残疾人;对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统计上报,为28名精神、智力有问题的居家托养人员办理了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手续;对4名有意愿参加残疾青少年运动员选拔的人进行统计登记上报;对未成年贫困脑瘫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通知他们筛查救助活动情况;向30位残疾人发放康复体育器材;对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需求进行统计上报,共计16人。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今年共为8名新满9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高龄老人补贴手续;为1096位55-80周岁老年人、124位54周岁以下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共办理大病医疗救助36户,补助金额19.63万元;统计上报股骨头坏死特困患者手术救助9位;对全镇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进行统计上报,空巢老人共计78人,留守儿童共计42人;为全镇低保户、五保户、90岁高龄老人换发新的银行卡;发放救灾款14万元。
第五篇: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建情况汇报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建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社会组织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相对滞后。截止目前,全市性社会团体163家,工作人员1326人,专职工人员165人,党员1269人,专职工作人员党员143人,党组织关系在本社会团体的党员5人,已建立党支部1个。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35个,从业人员182人,党员65人,已建立党支部2个。
二、我们做的工作
(一)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调研
根据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我们对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了调研,走访了市服装学校、中原职业学校、市美容艺术学校、老区建设促进应老促会等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党组织覆盖面小。市本级社会组织达到198个,建立党支部3个,只占新社会组织的1.5%。虽然全市性社会团体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大多在业务主管单位,党员过组织生活有保障,但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建立党支部,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的要求差距太大,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二是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难。党员工作发生变动,流入流出一个单位时,党组织关系不能跟随党员接转,党组织关系接转难的现象十分普遍,影响了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积极性。
三是培养发展党员途径不畅。在这次调研中,有的社会组织反映,有不少年轻人非常想加入党组织,但单位没有党支部,实现不了年轻人的愿望,也有的社会组织想培养发展党员,但不知道找哪级党组织联系,由哪级党组织审批,感到很茫然。
四是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在社会组织中主要以发展业务为主,抓党组织建设少。党员在社会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少,建言献策也少。影响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党建工作宣传指导不够。党组织建设有关政策在社会组织中宣传不够,没有引起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党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对在社会组织中如何建立健全党组织指导不及时,许多社会组织不知如何开展党组织建设工作,影响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覆盖面。
二是党建工作责任主体不明。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一直以来没有明确责任主体,由谁来负责的问题没有解决,是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还是由登记管理机关来负责,没有正式的文件精神。
三是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不顺。由于社会组织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体制也不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后,没有上级组织来管理,导致社会组织党组织许多工作无法开展,如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培养发展不能正常进行等。
四是党组织开展活动不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心不强,没有号召力,党组织开展活动流于形式,有的根本没有开展活动,党组织应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严重地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与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勾通
根据《关于集中做好在各类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要求各社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我们对各业务主管单位发出了《关于做好全市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加强党组织建设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凡是符合党组织建立条件的社会组织,必须建立党组织。尚不具备党组织建立条件的,各业务主管单位的党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形式,为党组织建立创造条件。同时还分别与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等社会组织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进行联系,要求抓紧做好党组织的建立。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督促应建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加快建立党组织。
二是在社会组织工作成立审批时,要求其业务主管单位将党建同时进行,不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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