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律诗、绝句与乐府诗歌有什么区别和联系。首先这几个概念不是独立的,他们有时是相互交叉的。古代诗歌分两类,一是古体诗,一是近体诗。近体诗包括律诗和绝句。
绝句
乐府诗(乐府诗集)
诗体,又称截句、断句、绝诗。每首四句,通常有五言、七言两种。简称五绝、七绝,也偶有六绝。
它源于汉及魏晋南北朝歌谣。唐以后盛行近体绝句,格律同于八句律诗中的前、后或中间四句。所以,唐人有的在诗集中把绝句归于律诗。
后来也有学者认为绝句是截于律诗之半而成。绝句灵活轻便,适于表现一瞬即逝的意念和感受,广为诗人所采用,创作之繁荣超过其他,绝句也被人视作唐人乐府(后面还有详细说明)。
律诗
近体诗的一种。格律严密。发源于南朝,律诗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每首分别为五言、六言、七言句,简称五律、六律、七律,其中六律较少见。
通常的律诗规定每首8句。如果仅6句,则称为小律或三韵律诗;超过8句,即10句以上的,则称排律或长律。
通常以8句完篇的律诗,每2句成一联,计四联,习惯上称第一联为破题,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结句。每首的二、三两联(即颔联、颈联)的上下句必须是对偶句。
排律除首末两联不对外,中间各联必须上下句对偶。小律对偶要求较宽。
律诗要求全首通押一韵,限平声韵;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律诗每句中用字平仄相间。上下句中的平仄相对,有“仄起”与“平起”两式。另外,律诗的格律要求也适用于绝句。
总而言之,区别在于绝句是四句,律诗是八句。
古体诗
古体诗又称古诗、古风,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诸体。后世使用五言、七言较多。五言简称“五古”,七言简称“七古”。古体诗不拘句数,不求对仗,也不大讲平仄,用韵较为自由。
近体诗
又称今体诗、格律诗,是一种讲究平仄、对仗和押韵的汉族诗歌体裁。为有别于古体诗而有近体之名。
它是指唐代形成并定格的格律诗体,由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求四声、八病等声律、对偶的新体诗发展而来,至唐初沈佺期、宋之问时始定型,为唐以后人常用的诗体,因与古体诗相对而言,故称。其字数、句数、平仄、对仗和押韵都有严格的规定。
汉乐府
在中国中古时期的汉魏两晋南北时代,中央政府一直设置着管理音乐和歌曲的专门官署乐府,负责采集和编制各种乐曲,配诗演唱。这些配乐演唱的诗歌,就称为乐府诗,也简称乐府。在体式上,乐府诗以五言为主,兼有七言及杂言。句式比较灵活自由,语言自然流畅,通俗易懂,琅琅上口,生活气息非常浓厚。
它与近体诗的区别是:句式比较灵活自由,比兴的大量运用,形式多样,语言活泼生动。而绝句,律诗讲究严格的格律、平仄、押韵,讲究语言的凝练,意境的营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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