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2023年寒假,我校开展了以“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大学生“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为总结经验、展示成果,表彰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系统报备工作。
所有参与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含“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的同学需于4月2日前登录“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学生端)”进行登记报备。报备登记时,实践开始日期及结束日期应据实填写,立项申报材料上传《家长知情同意书》扫描件即可,结项申报材料需上传实践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或《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扫描件以及实践活动照片(2—3张),参与“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的同学在“项目类别”处需选择“母校行”。
二、评优推荐工作。
请有意申请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的同学向院团委提交《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登记表》,院团委将根据实践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和结项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不超过实践总人数的10%推荐“优秀学生”(数据核算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单项不足“1”的可酌情推荐1个)。“兰大使者母校行”评优工作具体以学校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不重复参评,也不计入评优基数。
三、材料报送工作。
研究生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申报人选请将相关申报材料于4月2日下午5:00前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登记表”,发送至 styg@lzu.edu.cn邮箱,将纸质版报送至生态学院团委中心 (岫云楼123办公室 ) 。
本科生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申报人选请将相关申报材料于4月2日下午5:00前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登记表”并将纸质版报送至生态学院团委青年发展部负责人处。
四、实践时长认定。
在开展社会实践时长认定工作时,“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按照2018级—2020级本科生单次认定总时长不超过5天进行认定,2021级及2022级本科生依据实际宣讲的学校数量认定时长,一所学校认定一天,不设上限;其他实践活动的认定标准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推优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docx
附件4: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pdf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兰州大学生态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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