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状况
1.1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
截至2003年底,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共计325 502人,其中国家级2 006人,一级29 509人,二级103 409人,三级190 578人。目前我国总人口为13亿(中国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则每3 994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统计表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相对数(人口与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之比)呈现出区域的不均衡。根据数字显示,京、津、沪、辽、江、浙等省、市处于领先地位。众所周知,沿海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区域,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这种分布情形正说明了社会体育的发展与经济密切相关,受到经济的影响和制约。在对各地区社会体育管理机构领导的调查中,有27.8%认为本地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能够满足指导人们健身的需要,55.6%认为不能满足需要,16.6%则认为远远不能满足指导健身的需要。这组数据说明,尽管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增长幅度较大,但在大多数地区仍然不能满足需要。
1.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年龄结构
在本课题调查中,三级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35岁以下的占50%,55岁以下的占97.2%;二级指导型社会体育指导员50岁以下的仅占9.4%, 60岁以上的占37.5%。结果表明,我国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尚可,但指导型社会指导员的年龄结构不合理,整体年龄偏大,绝大多数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离、退休人员担任。
1.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学历和专业结构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并不单纯传授运动技能,其间伴随体育健身知识的传授、体育健身教学方法的运用、不同对象健身内容的选择。这就要求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体育知识,较好的体育运动技能。因此,体育指导员的学历和专业结构就成了制约指导工作的重要因素。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学历的调查中,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本科占13.9%,专科占52.8%,高中或高中以下占33.3%;指导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科占18.8%,高中或高中以下占 81.3%。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查社会体育指导员中体育专业仅占3.1%,其他均为非体育专业。尽管不能说学历层次较低的非体育专业指导员指导能力一定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目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缺乏学历层次较高的体育专业人才。通过对各地区社会体育管理机构领导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4.4%的地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学历层次没有统计数据,有统计数据的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中以高中和高中以下学历为主;专业方面,除16.7%地区没有统计外,有统计数字地区体育专业与非体育专业比例接近1∶6。上述数据一方面表明,部分地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也再次证明,目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缺乏学历层次较高的体育专业人才。
1.4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场所、时间和劳作性质
指导场所往往集中反映社会体育指导员劳作性质和指导对象,还可以从侧面反映是否形成固定的健身群体网络。调查中发现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场所呈现如下特点:
调查中90%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选择义务指导,由于多数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义务指导工作,且指导对象多是老人,自然他们没有选择健身房作为指导场所(如表1所示);运动场和街道活动中心的利用率也极低:一则说明学校体育的场地设施目前还并没有实现对社会全面开放,二则说明街道活动中心还没有形成体育健身规模,不能满足人们健身的需求。因此,从事义务健身指导只能在公园、广场这些固定的场所,这也说明了他们已经形成固定的健身人群网络。另一组调查中显示,社会体育指导员中有62.5%的人只愿意在形成规模的健身网点进行健身指导;37.5%希望在靠自己组织的新的健身网点进行指导。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机构领导的调查中,有46.4%的地区对新建立的网点数目不清楚。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早晨和晚上,分别占50%和46.9%,这两个时间段均在大多数人的余暇时间内,符合健身人群的客观情况。
2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一般状况
2.1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时数
本课题调查中,没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目前的培训时数过多,需要减少;反而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的56.3%、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的75%的人认为目前的培训时数偏少,他们认为应该适当增加培训时数。这也许跟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层次相对不高、多数是非体育专业有一定关系。他们需要增加一定的培训时数,以便获得更多的健身理论和技术,满足指导实践的需要。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机构领导的调查,也反映出培训时数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72.2%的人认为目前的培训时数不太合适和不合适,需要调整,这种认识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很相似。在对于实际培训时数与国家规定时数一致性调查时,只有 22.2%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其他地区仍按照规定时数执行,这说明若要调整培训时数使之与实际所需一致,必须有体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支持。
2.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方式
我国国家级和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市、自治区体育行政部门委托体育院校举办培训班。二级和三级采取自学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多数地区认可目前的培训方式,80%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培训方式较好;仅有6.3%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目前的培训方式不太好,需调整一下,最好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从现状来看,无论社会体育机构领导还是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目前的培训方式相对来说比较满意。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只有级别的划分而无类别的划分。此次调查结果显示,87.5%的人认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分类培训,这说明他们已经意识到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分类培训是社会体育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健身行列中来,健身人群的多样化,要求健身指导者也必须多样化,才能满足人们的健身需求。就分类培训问题对社会体育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已采用分类培训的地区占55.6%,另外44.4%的地区则不然。因此,部分地区有必要转变培训观念,依据本地区健身人群的健身需求,分类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
2.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内容
由于培训对象学历层次较低,因此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课程内容以社会体育最基本的知识为主,专业性和深度较低。本课题调查中,62.8%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目前的培训内容与实际健身符合程度不太理想,10%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建议增加一些内容,如增加运动项目的技术培训、增加健身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内容,使培训内容更接近体育健身指导的实际需要。这说明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各地区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机动灵活地选择培训内容,以满足本地区健身指导的需求。
3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定的一般状况
3.1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程序
大多数人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仅仅局限于培训后的考试环节。其实这种认定资格的做法,容易使人产生误解,认为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取得像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这种观念的误区是与我国长久以来资格认定体制的不健全密切相关的。完整的资格认定体系应包括培训考试和试用期考核,然后才是正式的资格认定。就社会体育指导员试用期问题向社会体育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结果如下:72.2%的地区没有设立试用期管理制度,仅有27.8%地区确立了试用期制度。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就同一问题的调查,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指导型社会体育指导员由于作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所处的立场不同,所以观点体现出差异。
只有当人们对某项工作产生一定的兴趣,并且具有完成工作的能力的时候,他的工作才更可能是卓有成效的,因此,职业心理是影响个人工作成就的关键因素。在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定内容上,目前只针对理论与运动技术两方面进行考察,缺乏对职业心理方面的测试,这是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定内容体系中应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3.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任期
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任期,调查中超过70%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应在3年以上。对社会体育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没有确立任职期限的占总数 66.7%,其余33.3%。尽管确定了任期,但彼此之间差异较大。其中4年任期的占16.7%,2年~3年的占11.1%,1年的占5.6%。社会体育指导员任期确立与否,是我国社会体育管理体制成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社会体育管理部门没有规定体育指导员的任职期限,跟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起步较晚有一定关系,这表明我国的社会体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都还需要一定的发展时期才能成熟。
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任职期满后的续任问题,68%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赞同续任时应再次考核,合格方能上岗。社会体育管理部门对此问题的处理与社会体育指导员产生了共鸣。
4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的一般状况
4.1年度考核
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年度考核问题,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指导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意见趋于一致。
无论是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还是指导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多数同意对自身进行年度考核,以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的开展。但就目前现状来看,社会体育管理部门操作起来并非易事。在调查中,66.7%的管理部门只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年检注册,33.3%的管理部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而 72.7%的地区没有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年度考核,做到年度考核的仅有27.3%。年度考核内容地区间各有不同,多数地区采用下列几项内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态度,社会体育理论知识以及当年大众健身的推广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年度考核难这一状况的形成与目前我们的社会体育管理主要依靠行政管理,社会体育协会与社团发展体制不完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一定关系。
4.2考核方式
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能够客观反映出自身工作成效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通过健身人群的意见反馈,二是通过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另外,绝大部分指导员建议上级管理部门提供一定的组织大型群体活动的机会,至少应该每年保证1次,通过这种活动来考察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能力。社会体育管理部门也有 61.1%认为通过健身人群的反馈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抽查能有效了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情况。
5体育专业大学生参与社会体育指导的可行性
本课题调查了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大连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480名学生,了解他们对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看法,以此考察体育专业大学生参与社会体育指导的可行性。
调查中有57.6%的学生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一定程度的了解,27.1%只听说过并不了解,另有15.3%从没听说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事情。对于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意愿,81.9%的学生持积极态度,只有不足20%的大学生持无所谓和不赞同的态度。上述情况说明发动体育专业大学生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工作是可行的,但他们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并不熟悉,必须经过一个深入了解的过程。
体育专业大学生参与社会体育指导有其独特的优势。同其他社会体育指导员对比,一方面,这种优势体现在时间方面,调查中有28.5%的学生有较为充足的余暇时间,61.3%的学生有一定的余暇时间,这为他们参与社会体育指导提供了时间保证;另一方面,体育专业大学生具有相对丰富的体育健身知识和运动实践经验,这为他们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提供了知识和技术保证。在此前提下,超过50%的大学生表示愿意进一步接受社会体育健身理论与实践培训,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6结论和建议
6.1结论
6.1.1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起步晚,发展快;数量不足,区域发展不均衡;学历层次低,非体育专业比例大;劳作性质,以无偿服务为主;工作环境,以非体育场所居多;指导时段,多为余暇时间。
6.1.2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时数偏少,培训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实际指导工作的需要,培训方式还欠灵活。资格认定缺乏对其职业心理的测试,认定程序还不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制度还欠规范。
6.1.3体育专业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重要人力资源,应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体育工作中的作用。
6.2建议
6.2.1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队伍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短缺已是不争的事实,增加数量可以说是当务之急。鉴于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有计划地增加数量是必要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在高校开设社会体育专业专门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同时,对在校其他体育专业学生进行阶段培训,通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日”“社会体育指导周”“假期社会体育指导实践”等大学生体育志愿者活动,一来可以弥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不足,二来可以通过大学生的辐射作用,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整体水平。
6.2.2增加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时数、充实培训内容和调整培训方式
由于大多数培训对象是非体育专业人员,专业知识不多,在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时,可适当延长培训时数,使其加深对体育健身知识的了解,提高理论知识水平,有利于体育指导能力的提高。在培训内容上,尽管4个级别各有自己的培训教材,但组织管理型和锻炼指导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却使用同一教材,教学内容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另外,我国现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内容与他们的现实需求不符。在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面谈中发现,大多数参与培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渴望学习的内容是运动技能,想要提高的是如何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健身指导的能力,而非体育理论知识的单纯传授。培训方式也需要做一下调整,可以尝试采用网上报名,让培训者选择自己的培训类别,根据报名情况对学员进行集中分类培训,以满足不同健身人群的健身需求。
6.2.3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机构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是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政府通过制定有关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对培训机构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进行认定、规定培训课程内容及时数、对培训与管理的过程进行监督及在不同的体育组织之间起信息沟通与联络的作用。但是如果担负众多职能,就会使其陷入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影响宏观管理的质量。所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可以由体育社会团体承担。
6.2.4增设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心理测试
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我们走访了部分心理学专家和心理学工作者,同他们就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定是否应有心理测试问题进行探讨,结果有60%赞同进行心理测试。从本课题角度出发,要求心理测试主要理由:一是我国目前的群众体育健身网络不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能否有一种亲和力和感召力,把群众发动、吸引到健身活动中来,对群众体育健身网络的形成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力;二是健身人群千差万别,这就要求社会体育指导员既有丰富的健身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实践指导能力,又有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使健身人群形成团结和谐的集体;三是每人都有职业心理倾向,对其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可以检验是否适合从事该行业。构成职业适应性的主要因素有以下3点:兴趣、能力和性格。就一个个体来说,如果从事的是自己感兴趣的职业,就会热心去做,能力也能得到提高,性格也许会变得与工作相适应。综上所述,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不仅要有理论和运动实践考试,还应有心理测试。
6.2.5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和考核管理体系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后,应经过半年或一年的指导实践试用期,再最终定指导级别。资格认定后也不应是一劳永逸的,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调查结果,建议资格和级别认定期限最好为4年。在任职期限内,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知识更新和再培训也是必要的,我们不妨借鉴日本的做法,对取得资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应经常提供新的信息,使其不断丰富知识,增强技能,每年最好组织一次区域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集中学习或交流,不断提高指导水平,以保证其在任期间做一名称职的社会体育健身指导人员。监督管理方面必须制定这样的细则,如每年必须参加1次技能培训和观摩学习,指导实践时数不应少于每周两小时,每年秋季或春季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群体活动,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抽查工作,每半年向健身人群发放一次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情况的调查问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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