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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机关、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各派驻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机关、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各派驻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各中管(金融)企业(单位)、各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中央军委纪委监委办公厅、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赢得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衷心拥护的历史主动。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见贤思齐,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授予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等97个单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曲涛等79名同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好表率,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正风肃纪反腐斗争中再立新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始终以党性立身做事,忠诚坚定、无私无畏,秉公执纪、谨慎用权,真正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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