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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推动养老服务普惠可及、助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营造“乐善辽宁”良好氛围……2023年,辽宁省民政系统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担当作为谋发展、强化创新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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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养老服务普惠可及、助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营造“乐善辽宁”良好氛围……2023年,辽宁省民政系统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担当作为谋发展、强化创新求突破,为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发力。

优化供给 推动养老服务普惠可及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其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年,辽宁省民政厅全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现有各类养老机构2270家,床位20.96万张;共有社区日间照料室、老年人活动室、老年食堂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740个,总床位4.74万张。

2023年8月,辽宁省民政厅会同沈阳市政府指导市民政局、皇姑区政府、辽宁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举办“牡丹赋能”创新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等签署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养老服务一体化合作协议,以沈阳为中心,推动形成相互支持、全域一体、密切配合的都市圈养老服务一体化格局;辽宁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与浙江、广东等签署旅居养老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搭建旅居养老资源共享平台;辽宁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与中国医科大学、鞍山师范学院等8所高(中)等院校签署产教协研融合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扩大就业创业。相关单位签署《“让爱回家”1+1+5+N网兜式关爱体系协议》《皇姑区构建四级“直链式居家养老院”行动计划》《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合作协议》。活动公布了首批在全国遴选的22名辽宁养老智库专家名单,并召开牡丹论坛和圆桌会议研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和建议。通过本次活动,凝聚起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与此同时,辽宁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资金保障,扎实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等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省民政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省民政厅制定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省民政厅还下发了《养老机构精神慰藉服务规范》《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失能老人照料服务规范》等6个标准,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000万元,补助1.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养老服务项目13个,下拨补助资金6600万元,支持各地完成109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维修改造。

规范引导 助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023年,辽宁省民政厅多措并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在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建功立业。

提高站位,动员引导发挥作用。辽宁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指导意见》,召开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动员大会。同时,搭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组织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帮扶对接签约,在高校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就业服务基地。全省社会组织参与协助招商引资项目269个,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项目660个;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945场次,实际招聘8260人;捐赠款物3.08亿元,提供社会服务10.21万次。

依法规范,推动健全内部治理。辽宁省民政厅制定《辽宁省社会组织换届指引》,修订《全省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和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编发33个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等,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监督和运行机制作出全面规范。同时,印发社会组织收费指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指引等,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活动,对全省性社会团体在任负责人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核查。举办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治理培训班,分期分批培训全省性社会团体负责人。在全省5A级社会组织中遴选优秀代表,与初创社会组织结成牵手共建对子。成立辽宁省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由法官、律师、会计师、人民调解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组成的专家库,开展纠纷调解试点。持续优化社会组织法人资源信息库功能,完善省级活动开展、信息采集等模块功能,对全省社会组织日常活动情况实施全周期全流程的信息化、数字化动态管理。

全力整治,持续净化发展环境。辽宁省召开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全省共摸排线索72条,查处非法社会组织24家。完成全省性社会团体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组建19个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服务小组,首次开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互检工作。全省279个社会团体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为企业减轻负担2857.79万元,惠及企业1.53万个。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全年共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141家。以主题教育调研成果转化为契机,对存在三年以上不参加年检、违规开展活动、多年不换届等问题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拉网式起底清查。

多向发力 营造“乐善辽宁”良好氛围

辽宁省民政厅大力推动慈善事业求新求变,开展丰富多彩的慈善宣传活动,传播公益慈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乐善辽宁”的良好氛围。

整体谋划,全域赋能。辽宁省民政厅落实“政府引导、民政牵头、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将慈善宣传定为省民政厅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部署推进,并积极争取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支持,在相互补位、通力协作中共同做好慈善宣传工作。着眼慈善事业在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的作用发挥,以“1+1+1+6+N”(举办1个主题活动,开展1次慈善法宣传,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开展讲述“辽宁慈善故事”、宣传慈善先进典型、慈善专家座谈交流、慈善项目实操培训、“为爱行走 善行辽宁”公益徒步、慈善文化进校园6个专题活动,进行N次慈善宣传联动)为工作主线,开展慈善宣传系列活动。在2023年辽宁省慈善宣传月中,全省共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568场,44万余人次参与。沈阳市开展“公益沈阳行”慈善公益主题城市徒步和慈善沙龙等活动,大连市开展“幸福家园”慈善工程项目展示会和公益大集等活动,辽阳市、阜新市分别开展“一日工资捐”“慈善一日捐”等慈善募捐活动,本溪市、营口市和葫芦岛市等地举办主题宣传晚会,形成“乐善辽宁 助力振兴”慈善品牌效应。

创新突破,多元发展。2023年5月,辽宁省举办“创新突破 有爱同行——共创辽宁慈善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未来”慈善助力振兴主题活动,引进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思源·云图书馆”项目落地,首批搭建了价值1.05亿元的3500个数字图书馆;成立由辽宁男篮运动员和辽宁籍奥运冠军等组成的体育明星公益慈善代言团,聘请辽宁男篮作为2023年度辽宁省公益慈善形象大使,为辽宁慈善项目发声。此外,辽宁省探索形成“慈善+”助力振兴新模式,推动公益慈善跨界融合发展,广泛开展“慈善+互联网”“慈善+教育”“慈善+法律”“慈善+金融”“慈善+医疗”等合作,通过发挥网络新媒体在慈善宣传中的作用,搭建慈善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多维度深层次合作交流。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辽宁省民政厅大力推进公益慈善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将慈善教育相关内容纳入全省地方课程设计,省内12个地级市的14家社会组织参与慈善第一课暨“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增强学生们的慈善意识。汇编辽宁优秀慈善项目展册、辽宁优秀慈善组织推介册,加大困境先心病儿童救助计划、“益佑未来”少年儿童伤害预防教育、青少年助医等慈善项目的推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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