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习总书记曾强调说:“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是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12个词,共24个字。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
国家层面↓↓↓
富强
国富民强 国泰民安
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
民主
人民至上 权责共享
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证。
文明
彬彬有礼 仁德有序
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
和谐
多元包容 以和为贵
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态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社会层面↓↓↓
自由
海阔天空 任我驰骋
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平等
众生平等 自尊自强
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公正
公道在心 不偏不倚
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和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它要求政治、法律上的公平公正,任何阶级和集团都不能享有特权。
法治
章法有度 自成方圆
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个人层面↓↓↓
爱国
国家兴亡 匹夫有责
是一个公民起码的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
敬业
恪尽职守 乐业奉献
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要具有积极向上的劳动态度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忠于职守、精益求精、服务社会,充分体现现代主义职业精神。
诚信
一言九鼎 重于泰山
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是为人之道、立身之本。它强调做人要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
友善
推己及人 善心善行
是人们和睦相处的一种道德行为,是人们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短短24个字,字面简明,内涵却异常厚重。它从三个方面,十二个具体层面给出了最精准的浓缩,既是我们国家社会、法制保障、道德文化方面所追求和实现的最高目标,又是作为具体人而需要恪守的基本行为规范。
短短24字从字面上看并不难,甚至从一个普通人的具体行为中就能找到符合这种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但要每个人都完全以这24字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并始终如一,却绝非易事。尽管如此,只要我们每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出行、处事中,时刻铭记这24个字,把它融入到我们的每一天,最终就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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