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习近平总书记从目前我国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出发,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的工作部署和改革举措作了深刻阐述。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针对立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要完善立法体制,优化立法职权配置,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做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不允许随意突破法律红线;同时,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不能成为改革的“绊马索”。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就不会相信法律,从而也不会相信党和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司法腐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机制。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方面,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必须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律权威,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法能维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阐述,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使我们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十八届四中全会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新的实践,制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标志着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进入了“快车道”,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我们不但有了自己的一套完整的理论、清晰的逻辑、明确的说法,还有了一套具体的、成功有效的做法。我们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快行动,努力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工作和举措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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