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南人社规〔2019〕1号)规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录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执行。企业在开班之日起1个月内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预支培训补贴,申请预支额为年培训补贴的50%。
现对南宁饭店申请预拨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如有异议的,请署真实姓名在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达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4室(直接送达以送到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以来电话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机关办公大楼1014室
邮编:530023
监督电话:3290213 3389480
附:2019年南宁市兴宁区申请预拨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第一批)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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