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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韦伯和理解社会学

第七讲 韦伯和理解社会学第七讲 韦伯和理解社会学再次离开文本,进行一些理论的介绍。上一讲介绍了韦伯在《新教伦理》中面对的问题,以及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方法论的反思——不仅要得出结论

第七讲 韦伯和理解社会学

再次离开文本,进行一些理论的介绍。

上一讲介绍了韦伯在《新教伦理》中面对的问题,以及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方法论的反思——不仅要得出结论,而且要考察其基本假设和论证过程。

一、理解社会学的定义

VerstehendeSoziologie/interpretive sociology

Verstehen理解

韦伯对社会学的定义:

“社会学(这个词具有多重含义,下面仅以我们所理解的方式予以定义)是一门科学,其意图在于对社会行动(sozialesHandeln)进行诠释性的理解(deutend verstehen),并从而对社会行动及其结果予以因果性的解释。所谓‘行动’(Handeln)意指行动个体对其行为赋予主观的意义(subjektiver Sinn)——不论外显或内隐,不作为或容忍默认。‘社会的’行动则指行动者的主观意义关涉到他人的行为(Verhalten),而且指向其过程的这种行动。”——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第3页

关键概念:

行为(Verhalten/behavior)

行动(Handeln/action):带有主观意义(Sinn)的行为;

社会行动:指向他人

诠释性的理解

韦伯受到了德国哲学(尤其是解释学)的影响。

二、理解社会学的学术背景

Ø欧洲背景:伴随着19世纪以来自然科学的崛起,哲学中的实证主义(Positivism)思潮的兴起;根植于科学发展黄金时代背后有一套特殊的世界观和认识论。

例如,穆勒(John Stuart Mill):“社会现象的法则不外是人类本性的行为和激情的法则……在社会现象中,原因的组合就是普遍法则。”——《逻辑学体系》1843;也即假定了人的行为和自然现象没有实质性的差别。

再向前推到法国哲学家拉普拉斯“人是机器”。Vs 人是万物之灵张。——人也是自然科学的对象。自然科学高歌猛进,试图将对整个宇宙万事万物的解释纳入它自身的体系。即认为,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也是可以来把握人的——自然科学侵入传统的人文学科。

Ø德国背景:德国具有深厚的传统:德国诗人海涅曾说:“英国人占领了海洋,法国人占领了大陆,留给德国人的只有天空。”——不是指空军,而是指思想和哲学的高度。

康德主义(Kantianism)二元论:物自体(das Ding an sich) vs. 现象(Erscheinung);先天综合判断

康德完成了哲学史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倒转)——客观性的基础是在认识主体。因果性并非在外在对象中,而是在根植在我们的认知范畴之中。

Ø狄尔泰(Wilhelm Dilthey):1883 《人文科学导论》;人文科学vs.自然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 vs. Naturwissenschaften;(注意这里用的都是复数,各种学科的整体。)

Geist(精神):不能直接等同于英语中所spirit,有学者建议翻译为culture——后来韦伯也称自己的社会学是文化科学(Kulturwissenschaften)的一部分。

狄尔泰认为人文科学在本质上不同于自然科学,来抵制自然科学化;

[直接关乎大学系科的划分(科学的建筑学);文理课之分]

理由:精神活动的特征;目的、意图;价值、评价;规范、规则

[例子:人的社会行为:穿着、行为举止、货币等;“内化”为我们自己的行为;人的规范价值的特殊之处:自由意志(Free Will)/决定论——人在生理和物理上具有偏离正常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单纯从物理、化学、生物机制来解释人的行为。]——人异于禽兽者几希?

Ø新康德主义(Neo-Kantianism):

19世纪末:

口号“返回康德!”马堡学派/西南(巴登)学派;

文德尔班(Wilhelm Windelband):《历史与自然科学》(Geschichte und Naturwissenschaft, 1894);

李凯尔特(Heinrich Rickert):《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Kulturwissenschaften undNaturwissenschaften, 1899)

新康德主义的科学观:科学(Wissenschaft);认识是“改造(Umbilden)而非反映”——来源于康德的二元论(物自体/现象)

同质的不连续体

自然(Natur)

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en

法则知识Nomothetic

异质的连续体

历史(Geschichte)

文化科学Kulturwissenschaften

表意知识idiographic

三、理解社会学要点

Ø个人 vs. 集体构造

“行动,从行为主观可理解的方向来看,只存在于当它是一个或是更多个个人的行为时。”

“为了其他的认知目的——例如,法律的——或实际的目的,则从另一方面来说,可能是方便甚至是不可避免地会将社会的构成体(Gebilde),像政府、会社、股份公司、基金会等,是同如个人般地来对待,譬如作为权利义务的主体或与法律有关行动的当事人(如“法人”)。但从社会学对于行动主体理解性的诠释来说,这些集体构造必须被视为只不过是特殊行动组织模式和结果,因为这些个人是主观可理解性行动唯一的承载者(Träger)。”——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第16页

Ø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社会学中并没有像个人的集合体去‘行动’这类的东西。当社会学论及如政府、国家、民族、公司、家庭或军团等类似的集体构造时,毋宁只在指称某些种类的个人实际或可能的社会行动的过程而已。”——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第17-8页

基本假定:个人对自己行为的动机和主观状态有所意识。

[极端情况:醉酒、梦游、精神病]

重点:并非说个人的自私自利,而是个人行动的意义在理解社会行为中具有优先性。反对将机构作为一个类似个人那样具有意志和意义的个体。

“对它(社会学)而言,不存在‘行动着的’的集体人格。当它谈及‘国家’、‘民族’,或者‘股份公司’,或者‘家庭’,或者‘军队’,或者类似的‘机构’(Anstalt)时,它所指的毋宁说仅仅是个人的实际的或者作为可能构想出来的社会行为的一种特定形式的结果……”——韦伯《经济与社会》第47页(译文有修改)

[方法论上单个人主义是对集体人格的反抗:例如元首成为国家意志的代言人;国家、民族的意义被抽空,被Anstalt所绑架,成为一小撮人的木偶。]

人的集体行动(世博会的人流和排队可以用流体力学来建模)/动物的集体行动(例如一团鱼)——应该着重整体还是个体?

康德在《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中就提高过“天意”:大国的某些指标是相对恒定的。

社会行动(Soziales Handeln)的特征:动机(Motiv/motive);[主观]意义(Sinn/meaning)

理解(Verstehen):

直接[观察]的理解(aktuelles Verstehen):在做什么?

解释性的理解(erklärendes Verstehen):为什么做?ð动机

意义关联(Sinnzusammenhang)

[韦伯自己的例子:砍柴、开枪]

“从事相同的行动,并不是理解的必要先决条件:‘要理解凯撒,不一定要成为凯撒。’”——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第5页

[讨论:要理解凯撒,一定要成为凯撒吗?]

意义与统计;因果性(causality) vs. 相关性(correlation)

韦伯 vs. 涂尔干

为何韦伯对奥芬巴赫的结论(第一卷第一章)不满?

“一个具体行动的正确因果诠释意味着:行动的外在过程及动机可以被如实地(zutreffend)把握,并同时达到对其一切关联的有意义的理解。而对一个典型的行动(可理解的行动类型)所作的因果性诠释,意指其被宣称是典型的过程,既可以在意义上妥当地展示出来,又可以因果妥当地(不论何种程度)确认。不管我们处理的是外在的或心理的过程,也无论这种过程的规律性在精确估算下的几率有多高,只要缺乏意义的妥当性,它就仍然是个不可理解的统计几率而已。”——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第15页

因果性(causality) vs. 相关性(correlation)

统计相关≠因果关系

谬误一:cum hoc ergo propter hoc (with this,therefore because of this)

谬误二: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 (after this,therefore because of this)

例子:

1.伪相关:“铀矿工人和一般人寿命一样长。”

2.“游泳死亡人数越高,冰淇淋卖得越多。”

解释学传统;《新教伦理》(1904);要理解主观意义;“意义关联”;微观

实证主义传统;《自杀论》(1897);不探讨个人心理;“社会事实”;宏观ð功能主义

Ø理想型(Idealtyp/ ideal type):

Jellinek;纯粹型、理念型;思维图像(Gedankenbild);概念工具:理解文化意义(Kulturbedeutung);启发手段;

“它(理想型)是通过单方面地提升一个或者一些观点,通过把散乱和不明显的、此处多一些彼处少一些、有些地方不存在的那种符合上述单方面地强调的观点的个别现象,都综合成为一个自身统一的思想图形而获得的。就其概念上的纯粹性而言,这一思想图形不能经验地在现实中的任何地方发现,它是一个乌托邦,而对于历史工作来说就产生了一个任务,即在个案中确认,它与理想图形的远近……”

“它(理想型)不是“假设”,但它要为假设的形成指明方向;它不是对现实的描述,但它要为描述提供清晰的表达手段。”

“因为理想型概念形成的目的,就是在任何地方都使人清晰地意识到,它不是合乎类的东西,而恰恰相反,是文化现象的特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

韦伯的用法:资本主义、理性主义

Ø价值判断无涉(阙如)Werturteilsfreiheit

Value neutrality 还是 value free?

Werturteilsfreiheit=价值(Wert)+判断(Urteil)+无涉(Freiheit)

讲坛社会主义

大学教师能否教授价值?

科学研究能否产生价值?

规范原则,而非建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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