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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0575-84119678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机构职能:第一条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

0575-84119678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挂绍兴市柯桥区市民卡管理中心牌子)是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股级。

第三条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拟订和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安全方案、应急预案,做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运行监控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三)承担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开展信息调查、分析预测,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

(四)承担柯桥区社会保障市民卡相关基础信息的采集、存储、交换、共享等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管理工作。

(五)完成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五条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六条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党组织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单位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的干部人事由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资产财务、业务运行和内部管理等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本规定由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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