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触摸式电脑信息查询系统。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电话 12333 。
4、各类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
5、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后1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即日起正式受理公开权利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汉口新华路2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政编码:430022。
(二)公开范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以外,且不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18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下载,复制有效(网址:)。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公开权利人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与自身相关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应签名或者盖章。
2、申请的方式
(1)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领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在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当面递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邮箱地址为:sbjwh@163.com。
(3)信函、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并制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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