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决定意义的特点。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我们党的领导和执政,归根到底,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不谋求自己的私利,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是全社会的表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与党的领导制度和执政方式紧密联系。发展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我们要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先导,带动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点。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十六大报告也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其核心和精髓是人民民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我们废除了领导职务终身制,进行了党政机构改革,实行了县、乡两级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积极扩大城乡基层直接民主,推进村民自治,发展社区民主,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全国人民依法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广泛权利。完全可以说,没有政治体 制改革的深入,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就没有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就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就没有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我们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向前进。(三)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又一个显著特点。发扬民主必须同加强法制有机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任务。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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