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企业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本市农村劳动力与外埠农村劳动力,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企业缴纳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企业缴纳比例0.8%,个人不用缴费;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
2018年北京社保各项数值
1、2018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新社保基数从2018年7月起执行。
2、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7379元;
3、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317元;
4、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476元;
5、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793元、3476元和2317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40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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