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经办服务是医疗保障体系的“最后一公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在简化流程便捷办理、补齐短板优化服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等方面作了规范,为实现高品质服务和严要求管理的“双赢”提供政策依据和有力支撑。
一、构建五级经办网络,助推优质服务和业务管理双促进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经办网络全覆盖,不仅为医保经办机构体系建设指明方向,更是推动了医保业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也为下沉业务的管理提出要求。以江苏省无锡市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建设为例,可以从以下方面寻求突破。
一是以点带面,推动服务网络全覆盖。从更好服务群众出发,依托“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市级示范点建设,试点先行。经办业务成熟一批,下沉一批,推动更多医保经办业务从市、县(区)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最终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群众就近即可享受优质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不断加强经办服务能力。
二是全量管理,实现下沉业务办理可控。业务的下沉,同时带来的是业务管理方面的风险。可以从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人员的帮扶带教、常态化培训为出发点,在下沉医保业务的同时,逐步将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的所有医保经办业务纳入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的范围,定期对基层办理业务进行常态化随机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第一时间管控。通过全方位的管理,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最大程度保障下沉业务办理的规范性。
二、夯实内控管理体系,实现医保基金和经办人员双安全
《条例》强调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并明确岗位权责,对重点业务、高风险业务分级审核。作为经办机构,要以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为首要任务,依托夯实的内控管理、明确的岗位权责,实现医保基金和经办人员双安全。
一是常态管理,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从《条例》出发,对应制定覆盖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的内控规程,建立经办机构层面内控、部门自行内控、第三方专项内控“三维一体”的内控机制,定期发布内控检查计划,从不同的时间、空间维度,对所有的经办业务项开展内控管理和业务抽查,规范医保经办行为;从基金安全角度出发,动态设立风险预警指标,常态化开展风险分析,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和监管处理,尽可能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是职责分离,营造安全经办环境。《条例》对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异地就医管理等常见的经办业务进行了明确。依托《条例》,可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人员的职责予以明确和区分,通过岗位的交叉和职责的不相容,实现经办人员业务办理的互相审核和监督,减少经办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于内控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并不断完善经办服务规程。
三、打造医保经办标准,促进服务效率和业务规范双提升
医保经办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助于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提升医保服务效率,规范医保服务行为。随着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不断运用、经办机构职能的不断完善,推动医保经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不断成熟。《条例》的出台,更是提供最有力的支撑。
一是建立标准,规范经办业务行为。依托《条例》和国家局关于医保经办的有关要求,从单项业务着手,选取业务经办较为先进和典型的城市,在考虑经办差异性同时,寻求各地共性,制定相应标准,逐步在全国层面推广运用,并最终形成国家标准。依托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医保经办服务,给予群众最合理最公平的保障。
二是智能经办,提升医保服务效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减少人为操作和审核环节,以智能化审核提升医保服务效率。加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在记录业务经办过程的同时,结合经办服务标准,建立相应预警规则,对风险性操作进行提示,对违规行为予以预警,必要时候系统强制性退回。
《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条例》的即将落地应用,医保经办机构必将不断夯实内部管理,优化服务行为,在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经办人员行为同时,予以群众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健康。
作者 | 徐昌、张继环,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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