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名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下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
二、报名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27日至2005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见《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三、报名
(一)报名前,请考生详细阅读《2023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江阴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8000/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11月27日9 : 00—11月29日16 : 00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1月27日9 : 00—11月29日16 : 30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11月27日9 : 00—11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11月27日9 : 00—12月1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27日9 : 00—12月1日16 : 30
(三)报考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名咨询电话”一栏。
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于笔试后退回)。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将核减或取消岗位。所报岗位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报名费将退还。
补报时间:2023年12月4日14:00—17:00。
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相关要求将于笔试前7天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请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笔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地点见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2.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校验有关材料。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材料要求见附件2《报考指南》。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在线打印面试通知书。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4.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拟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情况。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为在职的,应在接到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在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视为非诚实守信行为。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进行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电话及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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