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市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昭人社通〔2022〕45号)及《昭通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对今年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作如下安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岗位管理
(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
(二)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和《昭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昭人社通〔2016〕33号)规定的放宽条件执行。
(三)在市属或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符合《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云组发〔2016〕12号)《昭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昭办发〔2017〕6号)《昭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昭人社通〔2016〕33号)规定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的可先推荐申报,再进行岗位设置或自然消化。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按照《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的规定执行,并同时提供6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五)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执行。
二、执行标准
(一)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农业技术领域职称制度改革,2022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执行。
(二)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规定,县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大专或中专学历,达到规定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的,可按照规定申报副高级或中级职称。
三、个人申报
(一)申报人一般应按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诚信承诺。
(二)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学历证书、履历证明、资格证书、论文、学术成果等),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保障部门撤销其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三)申报人应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须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四)申报人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五)学历和履职年限条件达不到正常申报资格条件,但业绩贡献突出,其他基本条件符合标准规定的,可破格申报职称评审。1.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须经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两名在职在岗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应具备条件参照《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特殊申报评审条件;2.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的,须经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两名在职在岗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应具备条件参照《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已离退休人员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除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经查实有违反本行业(领域)职业道德,自受理之日起不不满2年的;4.履现职期间未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称职)的,每次延期1年申报;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称职)的,每次延期2年申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延期;5.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继续签订的;6.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的或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旷工或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患病或因公负伤治疗终结(住院治疗期满),拒不上班超过两个月的;请事假期限超过2个月(赴香港、澳门超过3个月,出国超过6个月)的;8.工作量、工作业绩达不到推荐申报条件的。
四、审核推荐
(一)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称申报推荐办法,明确推荐条件、推荐方法程序等内容,并经2/3以上职工或职代会讨论通过后,采取适当方式公开,严格按照推荐办法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二)推荐人选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经批准借调(用)、抽调、挂职煅炼、顶岗学习的职工须由借出单位推荐申报,不得在借入单位申报。跨系列借调(用)、抽调、挂职锻炼、顶岗学习的在借入单位的履职年限不累计计算;推荐人选依据规定请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的履职年限连续计算。
(三)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四)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经审核同意推荐的,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应当明确反映情况渠道,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农业技术人才,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人社部门履行推荐、公司推荐等程序,按照职称、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六)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程序不完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限期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五、申报时间
高级职称评审时间拟定于2022年10月进行,中级职称评审时间拟定于2022年9月进行。请各单位于2022年8月1日至3日上报破格申报材料、202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上报中级职称申报材料、2022年9月14日至9月16日上报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均按足年计算,统一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六、申报材料
(一)材料编制
1.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内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 )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2021年版附件2)一式2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贴近期免冠照片,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不能增减页数,表十七必须在封底;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如:无记名投票)、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多少人同意、多少人不同意)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评审表》封面不盖公章,内页仅在要求盖章处才盖章;须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电子版《评审表》以单位+姓名为文件名,按中、高级职称分文件夹保存。镇雄县申报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继续使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三区三州及深度贫困地区定向评审专用)》。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3)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从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入页码)、申报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能力及业绩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及证明材料(引进人才需提供人才引进相关手续)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还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公单位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6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复印件1份。学历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5)公示情况说明1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6)需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岗位需要提供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空岗证明。
(7)破格申报须提供2名同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附件4)各一式2份。
2.其他材料
(1)《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5)1份,由报送材料单位按农艺、畜牧(兽医)分类汇总填报,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高级职称资格的,分别按农艺、畜牧(兽医)、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5.0)软件中填报,生成《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DBF文件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该软件可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下载,网址为:,录入信息必须与申报评审表、证明材料一致。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1份(附件6),同时报送可编辑电子版。
(3)申报初、中职的人员提交1张小一寸的蓝底证件照片,并在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申报高职人员提交本人电子照片一份,要求为蓝底一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4)中职需提交1篇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要求。
联系人及电话:邓耀琨,0870-2232549;姚梅,0870-2226109。
附件:1.材料袋.xls
2.评审表.doc
3.农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信息表.doc
4.专家推荐表.xls
5.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x
6.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7.学历承诺书(实例).doc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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