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某个版本的“历史”课程纲要,将“台湾原住民族”说成为“没有历史的民族”。这种令人费解的模糊性说法,甚有欺骗性。任何民族都有文字或考古等记载的历史。将台湾史直接从原住民开始,并将其定性为“没有历史的民族”,这种叙述历史的用意,显然无视大量考古及古籍所记载的祖国大陆与台湾的历史关系,人为地将台湾史的源起完全与祖国大陆分离开来。
一、从考古学研究看台湾与祖国大陆的关系
要想探索台湾早期的历史,必须从台湾的地理变迁入手。根据地质学家的说法,地球的历史距今至少有四十六亿年。根据叶振辉在《台湾开发史》中的研究,在史前时代,台湾与祖国大陆原系连体,其后曾有过三度的分合。在亚洲大陆形成时,台湾与祖国大陆同属于欧亚板块东缘的单位,台湾与祖国大陆是没有分离开来的,台湾的东海岸,是当时欧亚大陆的边缘。在古生代晚期,造山运动开始的时候,由南岭延伸而成的台湾滩开始形成。台湾滩在今天台湾海峡海底中央处,深度仅约二十公尺,是台湾海峡地势最高的地方。但那里一万年前,台湾还与祖国大陆相连。
根据考古学家研究,台湾存在三万至五万年前人类活动的遗迹,那时正值第四季冰河期,台湾海峡还是陆地,人与动物可从亚洲大陆直接迁徙过去。但从第四纪冰河期以来,海平面开始上升,精确地说,在一万八千年前至六千年前,今天的台湾海峡开始形成,台湾与祖国大陆再次分离。
根据考古学家们的观点,台湾史前文化具体又分为七个文化层,即绳纹陶器文化层、网纹陶器文化层、黑陶文化层、有段石斧文化层、原东山文化层、巨石文化层、菲律宾文化层。在这七个文化层中,前四个层来自中国,后四个接近南洋。第七层大约是在六世纪至九世纪之间,此后台湾就进入了历史时代。
《裨海纪游》(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84年)所记载的《土番竹枝词》中曾云:闻道金亡避元难,飓风吹到始谋居。如果此言可信的话,那么至少在十二世纪时,便有祖国大陆华北人辗转到台湾,成为台湾原住民的祖先之一。
又根据刘益昌的《台湾的考古遗址》中的研究,台湾史前时代文化经过近百年来的研究,整理出的大致架构为:
1.旧石器时代晚期——长滨文化、纲形文化;
2.新石器时代早期——大坌坑文化;
3.新石器时代中期——圆山文化、讯塘埔文化、牛骂头文化、牛稠子文化、东海岸绳纹红陶文化;
4.新石器时代晚期——芝山岩文化、圆山文化晚期、植物园文化、土地公山系统文化、营埔文化、大湖文化、凤鼻头文化、卑南文化、花岗山文化、麒麟文化;
5.金属器时代——十三行文化、二本松系统、谷关系统、番仔园文化、大邱园文化、崁顶文化、茑松文化、比鼻鸟系统、北叶文化、龟山文化、静浦文化。
以上文化系统的变迁及演化,是考古学者透过对遗址及遗物的具体分析与研究,所建立起来的有关史前时代社会的技术系统、生活形态、聚落形态、社会组织等相关体系,以使后人了解史前时代社会的运作及变迁情形。
那么这五个时代与祖国大陆的关系又如何呢?我们将台湾学者研究的情况整理成表,通过分析就可明显分辨出其与祖国大陆的关系。
根据学者的研究,台湾史前从旧石器时代到金属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几乎无一例外的与祖国大陆有密切关联。
日本著名人类文化学者伊能嘉矩曾在《台湾文化志》中归纳认为:“要之,彼等因与汉人接触,知得铁器之使用,其末期极在近代也。”但也有一些台湾学者反对这种意见,认为:通常认为台湾的史前文化是台湾原住民族的祖先所留下来的说法,仍有一些需要澄清之处。例如,金属时代的代表遗址十三行来看,其下层为赤褐色网纹硬陶文化层(即十三行文化层),上层则是近代的汉文化层。其出土的二百多件铜器文物,其中有九十多枚祖国大陆唐宋时代诸如开元通宝、干元重宝、太平通宝、淳化元宝、至道元宝和咸平无宝等钱币,另外还有唐宋时代的铜碗及瓷片等。这些都说明,在没有文字记载时代的台湾与祖国大陆的密切往来。考古学家研究还认为,十三行遗址有三个文化人群居住过,最早一批人是所谓的“圆山文化人”,另一群人则为“十三行文化人”,最后一群人则是清代中叶之后从中国福建渡海来的汉人移民。
二、古籍所记载的台湾与祖国大陆的关系
根据伊能嘉矩《台湾文化志》记载:“由台湾本岛及其附属诸岛形成,于狭窄台湾海峡内一弓状之特征,证明某一过去时代由中国大陆分离而成之地质学者之考定,姑置之不论,但有斯形势相接近之关系,更伴着西邻中国大陆与台湾岛群间密切之人文上之沿革,则不容等闲视之,如斯台湾历史上最初确认其位置存在之发现者,自然属于中国汉族。”伊能嘉矩的观点,恰好很好地认证了上述二项中,关于语言学及考古学中台湾与祖国大陆关系的正确性。
台湾正式被并入行政区域,以元代最早。元以前的情形,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但研究者可从一些古籍的记载来认定,汉人很早就在台湾进行活动。研究者认为《尚书·禹贡》篇中的“岛夷”,《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蓬莱”“方丈”“瀛州”,《汉书·地理志》中的“东鳀”,《三国志》中的“夷州”可能就是指今日的台湾。而与台湾地理、气候、地形及住民最相符的,是吴国丹阳太守沈莹在其所著《临海水土志》中的记载:
夷州在临海东南,去郡二千里。土地无雪霜,草木不死。四面是山(溪),众山夷所居。山顶有越王射的正白,乃是石也。此夷各与为王,分割土地人民,各自别异。人皆头穿耳,女人不穿耳。作室居,种荆为蕃鄣。土地饶沃,既生五谷,又多鱼肉。舅姑子妇男女卧息共一大床,交合之时,各不相避。能作细布,亦作斑纹布,刻书其内,有文章以为饰好也。其地亦出铜铁,唯用鹿角矛以战斗耳。磨砺青石以作矢簇、刀斧、环贯、珠珰。饮食不洁,取生鱼肉杂贮大器中以卤之,历日月啖食之,以为上肴。呼民人为弥麟,如有有所召,取大空材十余丈,以着中廷,又以大杵旁舂之。闻四、五里为鼓。民人闻之,皆往驰赴会。饮食皆踞相对,凿木作器,如猪槽状,以鱼肉腥臊安中,十十五五共食之。以粟为酒,槽贮之,用大竹筒七寸饮之。歌似犬嗥,以相娱乐。得人头,斫头脑,驳其面肉,取犬毛染之,以作须眉发。编贝齿以作口,出战临斗时用之,如假面状,此夷王所服。战得头,着首还,中庭建一大材,高十余丈,以所得头,差次挂之,历年不下,以彰其功。又甲家有女,乙家有男,仍委父母往就之居,与作夫妻,同牢而食,女已嫁皆缺去上前一齿。
另外《隋书》中有关“流求”的记载,被认为可能是指今天的台湾。但也有少数学者认为,这个“流求”可能是今天的冲绳。《隋书》中写道:流求在建安郡海中,船行五天就能到达,盛产稻、粱、麻、豆等,有猪、鸡,没有牛、羊、驴、马,用石锸垦地,各村以善战之人为首领,族人各自分立,没有上下的礼节,首令所居之地,都挂着骷髅,战死者由众人分食。这个记载与《临海水土志》相比,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相承性。
《隋书》还记载,公元607年,隋炀帝曾下令羽骑尉朱宽与海师何蛮,航行到达“流求”。第二年又命令牛宽再去慰抚,没有得到回应,只带回当地的一些衣物。610年,又派遣武贲郎将陈棱及朝请大夫张镇周,率领东阳兵万余人,航行到达流求。陈棱要求当地酋长投降,被拒绝,于是隋军俘虏数千人而返。
如果确定《隋书》所说的“流求”真是今天“台湾”的话,那么早在隋时,台湾就已经被祖国大陆当政者所重视,但这个历史是否是事实,今天无法考证。
进入宋、元以后,可以明确认定当时所称的“流求”“琉求”即是指今天的台湾,但却常常与今天的琉球混为一谈。而澎湖作为台湾与祖国大陆中间的一个岛屿,却早在宋代就被明确记载下来。
赵汝适《诸番志》中写道:泉有海岛曰澎湖,录晋江县。这说明早在宋代时,澎湖已经被殖入宋的行政区域之内。而宋代文献中所说的汪大猷为泉州郡守之时,海上沙洲数万亩的“平湖”,自是指今天的“澎湖”了。
当时有毗舍邪人侵入“平湖”,割尽人民所种之作物。汪大猷认为每年春季派兵去驻守,秋天返回的做法费力太大,因则在当地造屋二百间,派兵驻守。这说明当时的澎湖不仅被列入到宋的行政区域内,还在岛上派兵戍守。
元初时期,积极经略海外,曾派兵南征安南、占城和爪哇,两次东征日本,对于近在咫尺的台湾,自然不能无意,故曾有两次招抚台湾之举。据《元史·留求传》记载,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冬十月,元世祖派遣杨祥、吴志斗、阮鉴等一行,携带诏书,出使招谕留求。次年春夏之交,他们自澎湖出发,遇到一个“山长而低者”的地方,派人登岸察看,因言语不晓,被杀死三人,遂无功而还。对于此行,他们内部意见分歧,杨祥以为到了留求,要求阮鉴、吴志斗出具“已到留求文字”,而二人则不同意。
就事理推断,此行既从澎湖出发,到达海上“山长而低者”的地方,这里的人不晓语言,自是番人居住的地方,因而可能是台湾西海岸的某个地点。这个“山长而低者”的地方,不可能是澎湖群岛的某个岛屿,因为澎湖群岛仅有汉民,而无番人。
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年),福建省平章政事高兴言:“琉求宜招,宜伐,不必他调兵力,就近试之。”曾遣派省都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征讨台湾,结果除得130多名俘虏外,无功而返。
元代两次招抚台湾没有结果,但在澎湖却有建置,设立了巡检司,隶属于泉州府同安县。
元澎湖巡检司的设立,是继宋代将澎湖列入晋江县后,再次将澎湖列入到中华王朝帝国行政区域内的有力证明。这也证明将澎湖建立正式政权机构的开始,说为元代是不准确的。但对于元澎湖巡检司设置于何时,目前学者有不同意见,尚无定论。
据元代汪大渊《岛夷志略》说:“至元间,立巡检司。”但元代有两次“至元”年号,一为元世祖的“至元”(1264—1294年),一为元顺帝的“至元”(1335—1340年)。《岛夷志略》所谓的“至元”,是指哪次“至元”而言?
清代所修的台湾地方志,如范咸的《重修台湾府志》,谢金銮的《续修台湾县志》,鲁鼎梅主修的《重修台湾县志》,林豪原纂、薛绍元删补的《澎湖厅志》,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等,大都认为元澎湖巡检司设于元代末年。而根据一般史书及元史、新元史,认为,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蒙元世祖远征日本因风失败,迂回台湾,道经澎湖设治澎湖,企图进取台湾,作为征日本之准备。所以,澎湖巡检司的设立最早可能是在第一个“至元”的1281年。
放开澎湖巡检司的设置时间问题,看巡检司的行政区域可以看出另外的问题。澎湖巡检司隶属于福建泉州府,主官为澎湖寨巡检。澎湖巡检司确实将澎湖群岛划归到元的行政区内,也因此说台湾岛也因澎湖巡检司的设立而归于元的行政区域内,还值得商榷。如果当时台湾岛已经明确归于元的行政区域,就不需要多次进行征讨,但这不能说明那时的台湾不是元帝国的领土。
如果要定位早期台湾与祖国大陆的关系,必须得从自古以来东亚的国际秩序框架展开。在古代东亚的历史舞台上,“自古即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册封体制为主导,结合了周边各国而形成一完整的世界”。古代时期,东亚各地方都缺乏明确的国家观念,各王朝所持有的是天下观。天下观起源于先秦时期,《诗·小雅·北山》所载“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即指此意。这种华夏民族对自然疆域的看法,被历代以正统自居的王朝普遍接受,即便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建立的王朝亦是如此。按照天下观的思想,这一自然疆域内的所有土地都是天子的领地,所有人民都是天子的臣民,并不存在一个与中原王朝对等的国家实体。领土的拥有者一般都有明确的领土意识,却未必有主权意识,而往往根据各自的标准来决定哪里属于自己的疆域。因此也就没有明确的边界概念,但是有边疆概念。
所谓边疆,仅指处于中原王朝边缘的地带。在中国古代数千年中原王朝发展史上,总能遇到一些或强或弱的边疆政权。当这些边疆政权弱于中原王朝时,则以羁縻、藩属等名义与中原王朝形成间接归属或名义上的归属;而当这些政权比较强大时,则往往与中原王朝发生战争,两者的军事控制线就有了边界的意义。但是,这仍是发生在中华自然疆域内的事情,在理论上和法理上都与近代国家之间的边界有着本质区别。
在“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点下,王朝的疆域范围不在于实际上应该到哪里,而是皇帝接受到哪里,或者是哪里的人有资格作皇帝的臣民。被称为“夷、狄、戎、蛮”的人,是所谓“天子不臣”的对象,是没有资格作皇帝臣民的,所以不能算“中国人”,他们居住的地方也就不能算“中国”的疆域,只能是“化外”。故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明明当时的朝廷已经控制了这些政权,或者管辖了这些地区,统治者却偏要说它们“不通中国”“非我朝所有”,在列举自己疆域范围时不把它们算在内。
综上所述,从考古研究中的考证及大量古籍记载,台湾与祖国大陆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往来关系。大量考古资料证明,不论“长滨文化遗址”“十三行遗址”还是“圆山文化人”,他们大部分都与祖国大陆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甚至是祖国大陆人渡海赴台湾的汉人移民。大量古籍记载也证明,早有汉民族移住到台湾,特别是陈第的《东番记》明确记载了汉民族与台湾原住民交流的情况。故在历史上,台湾岛尽管以原住民居住为主,但汉民族已经在台湾有居住及交流。而台湾岛自身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权,其地理位置距离祖国大陆远远近于琉球等藩属国,故其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上,都应当是“中国”王朝帝国边缘地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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