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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办公会议制度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办公会议制度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  理事会议(最高决策会议) 1、召集人:理事长; 2、主持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邀请会长参会); 3、参会人:四分之三以上理事及会议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理事会议(最高决策会议)

1、召集人:理事长;

2、主持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邀请会长参会);

3、参会人:四分之三以上理事及会议有关人员;

4、时间:每年两次(也可临时召开);

5、议题:工作和财务报告以及重大事项的决议;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二条监事会议(监督工作会议)

1、召集人:总监事;

2、主持人:总监事(邀请会长或理事长参会);

3、参会人:四分之三以上监事及会议有关人员;

4、时间:每年两次(也可临时召开);

5、议题:监事工作的交流、沟通与总结,对理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三条理事长办公会议(在理事会休会期间,代行理事会职责)

1、召集人:理事长;

2、主持人:理事长(邀请会长参会);

3、参会人:理事长、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驻会副秘书长和相关人员;

4、时间:每季度一次(也可临时召开);

5、议题:行使理事会职责,对基金会的重大工作事项进行决策;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四条秘书长办公会议(日常工作例会)

1、召集人:秘书长;

2、主持人:秘书长(邀请理事长参会);

3、参会人:全体工作人员及会议有关人员;

4、时间:每两周一次(也可临时召开);

5、议题:两周工作小结与下两周工作安排;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五条学习会议(政治学习会议)

1、召集人:秘书长或驻会副秘书长;

2、主持人:秘书长或驻会副秘书长(邀请会长或理事长参会);

3、参会人:全体工作人员及会议有关人员;

4、时间:每季度一次(也可临时召开);

5、议题: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六条业务会议(专业工作会议)

1、召集人:秘书长或驻会副秘书长;

2、主持人:秘书长或驻会副秘书长;

3、参会人:相关业务方面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4、时间: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

5、议题: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研讨和运作落实;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七条其它会议(其它有关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其它相应的会议。

第八条有关事宜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基金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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