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理事会议(最高决策会议)
1、召集人:理事长;
2、主持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邀请会长参会);
3、参会人:四分之三以上理事及会议有关人员;
4、时间:每年两次(也可临时召开);
5、议题:工作和财务报告以及重大事项的决议;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二条监事会议(监督工作会议)
1、召集人:总监事;
2、主持人:总监事(邀请会长或理事长参会);
3、参会人:四分之三以上监事及会议有关人员;
4、时间:每年两次(也可临时召开);
5、议题:监事工作的交流、沟通与总结,对理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三条理事长办公会议(在理事会休会期间,代行理事会职责)
1、召集人:理事长;
2、主持人:理事长(邀请会长参会);
3、参会人:理事长、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驻会副秘书长和相关人员;
4、时间:每季度一次(也可临时召开);
5、议题:行使理事会职责,对基金会的重大工作事项进行决策;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四条秘书长办公会议(日常工作例会)
1、召集人:秘书长;
2、主持人:秘书长(邀请理事长参会);
3、参会人:全体工作人员及会议有关人员;
4、时间:每两周一次(也可临时召开);
5、议题:两周工作小结与下两周工作安排;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五条学习会议(政治学习会议)
1、召集人:秘书长或驻会副秘书长;
2、主持人:秘书长或驻会副秘书长(邀请会长或理事长参会);
3、参会人:全体工作人员及会议有关人员;
4、时间:每季度一次(也可临时召开);
5、议题: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六条业务会议(专业工作会议)
1、召集人:秘书长或驻会副秘书长;
2、主持人:秘书长或驻会副秘书长;
3、参会人:相关业务方面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4、时间: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
5、议题: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研讨和运作落实;
6、备案:会议资料的登记存档。
第七条其它会议(其它有关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其它相应的会议。
第八条有关事宜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基金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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