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肥城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肥城市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2021-2022年)》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遴选一批教学质量高、师资力量强、设施条件优、服务保障好的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自愿承担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
2、肥城市内设立养老服务及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不接受联合体承办),养老服务培训机构(养老服务组织)和大、中型养老服务机构等具有养老服务培训资质的单位。
3、教学管理科学规范、各项制度措施健全、教学生活保障到位,疫情防控措施周全。
4、教学质量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授课老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接受过《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培训并能担当教学任务。
5、提供的教学场所、设施器材能够满足理论教学和实操实训需要,并符合环保、安全、疫情防控等要求。
6、能够为培训学员提供符合条件的食宿保障,有专人负责
维护正常秩序和安保防护,有监控记录。
7、有承担各级政府部门培训的经历,无不良违约或诚信记录,社会认可度高,培训人员等级认定达标率高,后续跟踪服务到位。
8、院校或培训机构要与养老服务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或依托当地知名度较高的养老机构建立实训基地。
9、承担教育部“1+X”试点工作的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申报:
1.年审不合格的培训机构;
2.未按照要求提供遴选资料的;
3.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4.不符合消防安全、环保要求的培训机构;
5.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没有应急预案的;
6.不符合本通知遴选条件的。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具备条件、师资情况、培训计划等。
2.《肥城市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
3.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4.培训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其中:
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及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提交公建民营运营合同复印件一份。
5.培训场地消防验收或备案证明。
6.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理论教师、技能指导教师的资格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学历、技能等级证书、工作履历)的复印件一份。
凡有意参加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遴选的单位,请务必于3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肥城市民政局903室,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3229781。肥城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的机构进行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并确定遴选出的培训机构。遴选结果在肥城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肥城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认定、授牌,并报泰安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附件:肥城市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申报表.docx
肥城市民政局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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