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作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和《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要求,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安置社会福利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人员岗位及数量
岗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服务
数量:40名
二、安置对象
具有洮北区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号窗口(中兴东大路2-21号)。
(四)携带资料。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并携带《白城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户口本原件;
4.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红、白、蓝底均可)。
(五)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缴纳社会保险、申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申领失业保险金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四、岗位聘任
结合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情况,主要采取用人单位和市人社局共同面试的方式确定招用人选。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残疾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公示
确定为拟招用人员的,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岗位补贴
本次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照现行标准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岗位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实行3年退出机制,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3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如政策有新的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联系人:刘微 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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