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10月7日至8日,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并首次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文明生生不息,思想与时俱进。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时代新征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要有新气象新作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强化法治保障,以法治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助力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立心立魂,助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安全的关键和核心是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要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人在哪儿,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就在哪儿,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新空间,那就也应该成为我们党凝聚共识的新空间”。
随着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和社会格局深刻调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不时出现,网络舆论乱象丛生,严重影响人们思想和社会舆论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英雄烈士保护法,以法治坚决反击各种歪曲丑化亵渎英雄烈士等历史虚无主义倾向,并将网络安全法(修改)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为网络生态的风清气正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在历史的天空中,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精神坐标。据统计,革命战争年代以来,先后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国捐躯。他们以坚定的信仰信念、炽烈的家国情怀,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而毕生奋斗、英勇献身,功勋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
2018年5月1日起,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英雄烈士保护法充分保护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规定“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明确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此,检察公益诉讼成为保护英雄烈士权益的重要方式。
实施5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使尊崇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实施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崇尚、学习、保护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随着网民数量增多,网络安全问题成为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头等大事。
网络空间风清气正,是人民的共同期待。着眼于网络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互联网“这块‘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网上网下要形成同心圆”,“坚持走中国特色治网之道,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网络安全法,该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通过立法织牢网络安全网,为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文明的网络生态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自网络安全法制定以来,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如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密集出台,助力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许多修法议案和建议,强调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治网管网的能力,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将网络安全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加快网络安全法的修法进程,将为整治网络生态乱象、净化网络环境、唱响网络舆论“主旋律”提供法治保障,助力画好网上网下“同心圆”、筑牢管网治网法治“防火墙”。
随着一个天朗气清网络精神家园的形成,将不断满足人们对网络安全、美好生活的期待,形成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汇聚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凝心聚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核心价值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稳定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一个个重要庆典活动、重大历史时刻,党心民心交融,汇聚起坚不可摧的磅礴伟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提供根本遵循、指明方向路径。
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融入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全方位、深层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比如,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提供了宪法依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宗旨之一,把平等、公正、诚信等价值理念转化为民事活动的法定原则并融入到具体条款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法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制定、修改的多部法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转化为明确的法律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立法,将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列入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已于10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此前,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充实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规定,增加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方面的内容,完善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规定,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措施等。
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将爱国主义教育写入法律、形成制度,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激励亿万人民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此外,国防教育法(修改)也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法治宣传教育法被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审议项目,志愿服务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改)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加快这些法律立修法的进程,将有效助力增强民族凝聚力、全民法治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全社会弘扬奉献精神和美德风尚,提高全民国防、法治和文明素养,为时代新人成长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赓续文脉,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绽放新光彩
中华文明延续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增强民族自豪感、文化自信心。
文物事业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重要作用,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就是让过去拥抱未来。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许多修法议案和建议,强调要加快推进文物保护法修改,以法治推动文物事业全面改革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法治建设,将文物保护法(修改)列入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围绕相关修法工作积极开展调研。
10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凝到故宫博物院开展文物保护法修改专题调研,听取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故宫博物院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和故宫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听取有关专家对修改文物保护法的意见建议,实地考察文物保护修复修缮情况。
铁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更好地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坚持保护第一,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加强考古和历史研究,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文物保护法修法进程,推动文物保护法律制度健全完善。
2023年3月和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雒树刚带队先后到国家文物局和山西省就文物保护法修法工作开展调研。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已于10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新时代对文物工作新要求;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推动文物合理利用;多措并举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文物违法行为。文物保护法的修改将助力发挥文物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更加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近年来,一系列政策规划密集出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印发,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今日之中国,“文博热”火爆、“文创风”劲吹,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文脉传承弦歌不辍、历久弥新。古老的文化遗产,在中华大地焕发勃勃生机,绽放时代新韵。
文化繁荣呼唤高质量的文化法治。在2023年全国人代会上,郭进、王学锋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相关建议,梅亦、肖北庚、巴莫曲布嫫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建议。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除文物保护法(修改)被列入第一类项目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改)这一与文物和文化遗产相关的法律被列入第二类项目。在法治的进一步完善下,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将绽放更美光彩,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记者注意到,旅游法(修改)也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旅游法的修改提速,将助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更好地增强旅游吸引力和文化影响力。
统筹协调,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文化既是凝聚人心的精神纽带,又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因素。放眼神州,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各类文艺精品不断涌现,新时代文化事业生机盎然,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东方文明古国阔步迈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保障人民的文化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从立法、监督工作等全方面为加快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近年来,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文化相关法律相继出台并实施,奠定了我国文化法治的基石。截至目前,我国文化方面的法律已经有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档案法等。
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文化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法这2部文化领域法律被列入第二类项目。
文化产业促进法是文化领域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律。近年来,文化产业总量规模稳步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提升人民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有关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的议案和建议,强调应加快建立文化产业促进相关法律制度,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随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部分业务向社会放开,特别是近年来网络视听等广播电视新业务快速发展,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日益增多。许多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广播电视行业专门法律的相关建议,以法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文化改革发展、繁荣昌盛,离不开坚实的法律基石。法治的完善将助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文化作品,以一件件精品力作,汇聚奋进力量。
面向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发出号召:“要坚定文化自信、担当使命、奋发有为,共同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用法治力量推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时代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为更好地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夯实法治根基、贡献法治力量,书写精彩的文化法治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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