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落细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落实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施意见“六个聚焦”行动措施分工方案》,加快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监管服务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现就探索推进全区社会组织网格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关于社团治理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完善自治区党委基层治理“1+6”政策体系,推进全区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组织监管水平。
(二)基本原则。
——— 结合实际、创新发展。立足当地社会组织实际和时代需求,更新社团治理理念,深化社团发展改革,创新监管模式,使社会组织发展同经济发展相协调、同基层治理相适应。
———科学布局、无缝对接。各地结合所属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管理能力、分布特点的实际,科学划定网格,合理区分对象,做到对各类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紧密相连、无缝对接。
———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网格化管理要全面覆盖各个行业、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按照统一管理、责任到人的方式对网格内的社会组织实施全方面、精细化管理。
(三)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各地完成网格化管理的探索研究,形成特点突出、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和工作经验,并在全区推广实施。建立“横向覆盖、纵向到底、科学定格”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社会组织监管“全覆盖”、服务“零距离”、诉求“全响应”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决策和部署有效措施,是依法加强管理、改革服务方式、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质量的新路径,各地要紧盯重点、创新方法,积极探索研究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工作重点明确如下:
(一)探索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牵引,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实现由传统的重登记轻监督、重管理轻服务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向登管并重、管服结合的“绣花式”管理模式转变,实现社会组织管理由被动要求向主动作为转变,由政策落实“中梗阻”向落地见效“深、细、实”转变。
(二)制定网格化管理新标准。要建立网格管理数据清单,明确工作标准。网格管理人员要对网格内社会组织的数量、人员、住所、需求、变动、存在问题等情况掌握清楚,对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对网格内的社会组织逐一建立详实的工作信息台账,详细记录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住所、财务、开展活动等情况。
(三)健全网格化管理新制度。全面研究网格化理,使网格化管理达到纵向统一、横向协同,建立集管理与服务一体的网格管理工作制度,做到“人、事、物”等事项的全面监管,做好“困、疑、难”等问题的及时帮扶。采取“四个一”工作方法,即:每周汇总网格运行情况1次,每月电话随访1次,每季度上门巡访1次,每半年召集例会1次。
三、实施方法
全区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工作采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步推进”的方式实施,由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领导,各市、县(区)民政局分级负责,逐步推进。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地结合社会组织的住址分布、行业类型、业务范围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分类统计,积极与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联系对接,共同研究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自治区民政厅。
(二)科学划分网格。网格化管理可采取扁平化布网、立体化建网和联合式织网等方式,将所管理的社会组织科学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
1.扁平化布网。按照所属社会组织登记地址的分布情况,通过划分不同的地域板块,将所属社会组织分为若干个单元网格,实施以地域分布以主的扁平化布网管理。
2.立体化建网。根据所属社会组织行业类型、业务范围情况,按照一个行业(或业务范围)一张大网,一张大网下设多个小网的方式,将所属社会组织划分为若干个立体网格单元进行管理。
3.联合式织网。在各地政府的主导下,由登记管理机关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监管职能,将职能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划分一个或多个网格单元实施网格管理。
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将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与社区网格化、各部门(行业)网格化管理融合进行的新模式,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网格管理的操作性、实效性。
(三)创新管理服务。对划分的网格按照“区分类别、统一管理、责任到人”的方式进行管理服务,通过设置管理员(网格长、网格员、管理员)、规范管理服务内容、统一工作机制等方式对网格内的社会组织进行全方面、精细化管理。
1.科学选定管理员。各地根据划分网格的方式,选定领导干部担任网格长、业务骨干或机关干部为网格员,每个网格长可管理多个网格,每个网格可设置1名或多名网格员负责网格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将行业影响力大、作用发挥好、责任意识强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做为网格员,协助机关干部做好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网格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2.全面管理服务。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区分细化,制定管理事项和服务内容目录,便于各个网格员进行规范统一的管理。网格员准确掌握社会组织人事变更、资金使用、活动开展等情况,突出对涉政治性、宗教类和意识形态领域等重点活动情况的监管;及时了解社会组织所需、所盼,有效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解读服务。
(四)总结推广经验。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全面梳理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自治区民政厅将结合全区社会组织网格管理探索推进的实际情况,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领导机构对社会组织网格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深入研究,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全面推广网格化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民政局要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监管服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各地民政局负责人担任网格长、机关干部担任网格员的领导机制,负责本地区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二)鼓励基层创新。结合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推进实际,加强对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研究,努力探索创新管理方式,明确运行机制,理清工作脉络,发现解决问题,全面总结经验,确保社会组织网格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三)典型示范引领。要提高对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工作指导,注重培育典型、树立标杆,建立奖励制度,广泛宣传典型事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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