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简称: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大学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推动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
(三)负责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协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推进技工学校建设,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落实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博士后相关管理工作和留学人员来杭工作。
(四)负责做好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六)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机构地址:
路桥区银安街709号
公开电话:
0576-8252026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夏季)8:30—12:00 14:00—17:00(冬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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