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受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请中小微企业注意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受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
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招用本年度高校毕业生,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条件
(一)人员范围是指通过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并经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的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
(二)申报企业是招用本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三)毕业年度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线下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据实填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向社保缴费所在地人社服务机构提出补助申请。
1.申请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2)毕业证书(留存复印件);
(3)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3)企业注册登记、就业登记、社保缴费、劳动合同签订、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等信息可通过系统检验的,不再提供书面材料。
2.受理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地点:
市直企业可到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1301窗口。县区企业应到本地人社服务机构申报。
(二)企业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临沂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板块办理。或登录山东临沂政企直通车(:8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
五、受理审核、资金拨付及咨询电话
(一)受理审核。各级人社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应该通过系统对补贴信息进行校验审核,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将补贴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
(二)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发放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三)咨询电话:12333、8600672、8772236
六、责任追究
申报要实事求是,信守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的,除追缴相应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相关企业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申报就业扶持政策。
郑重提醒: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进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勿大量聚集。
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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