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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 工作计划

张家口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 工作计划为规范全市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支队工作实际

为规范全市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支队工作实际,张家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现制定2023年度抽查计划并公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主体

张家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抽查对象

纳入河北总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社会单位库中的所有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

四、抽查方式

抽查方式分为月抽查和专项抽查。

五、抽查内容

按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清单中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

(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二)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

(四)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六、抽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河北省消防条例》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五)《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六)《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七)《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七、抽查比例

(一)日常监督抽查: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80%,一般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0%,九小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综合考虑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消防安全风险等级、消防安全信用等级等因素,对检查对象抽中率实行浮动管理。检查对象抽查频次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抽查比例。

(三)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和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或按照上级要求生成专项任务进行检查。

八、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张家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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