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2017年至2019年高邮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承办机构招标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高邮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承办机构招标项目.
编 号 :GYZCC-20170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支付机制
项目简要说明:
1、通过开展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工作,可以有效地缓解参保人员患有大病住院时的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商业保险公司,为高邮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2、同一保险集团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高邮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业务的投标。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
1、提供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
2、在高邮设立分支机构,高邮区域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
3、具有健全服务网络、具有履行大病救助保险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和偿付能力。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 8:30-11:3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领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磋商文件领取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209室)。
(三)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出售
(四)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其他有关事项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4616755),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4月5日11: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磋商文件澄清: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书面文件于2017年3月 31日18:00前送达至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209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 4月 5日 14:30 (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4月 5日15:00 (北京时间) ,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408室)
磋商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408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聂影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开标)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开标)时间:2017年4月5日15: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408室)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钱邦才 0514-84616755
电话:0514-84616755(传真)
(二)采购单位: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居主任 18952563301
(三)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高邮建行盂城分理处
账 号:32050174634000000088
八、其他说明事项:欢迎本行政市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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