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主要矛盾
主持人: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很多重要思想和论断,其中“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论断之一,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和看待这一变化?
胡业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揭示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也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根红线。深入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必须准确把握主要矛盾中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带来的变革与挑战。
李宏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这一重大政治论断为制定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长远战略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要全面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深刻理解“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主持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在什么样的基础上产生的?
李宏伟: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是一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反映。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人们不可能主观选择;但对其判断必须及时准确,认识超前或滞后都会干扰社会发展进步,甚至会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
过去,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作出这一判断,主要是基于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社会生产力相对落后。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告别贫困、跨越温饱,即将实现全面小康。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益成熟定型。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发生了变化。原来的“矛盾”表述已经不能准确反映这种变化了的实际。因此,十九大报告对此提出了新的论断。
具体来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产力发展在总体上依然处于中等水平。也就是说,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态并没有根本改变。这种不平衡不充分,在经济上就表现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如总体看我国落后地区以及农村发展不充分,而在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农村与城市间则存在发展不平衡。甚至在东部发达地区包括一些大城市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一些高质量的医疗、教育尚属稀缺资源,高等级的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刚刚起步,有的城市还存在不少“城中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时常会出现冲突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正确处理“变”与“不变”的关系
主持人: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又将对我国社会带来哪些变革?
胡业勋:在总体实现小康的基础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从国家发展的状况看,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难以完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认识,有助于我们更加注重全面均衡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诉求。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我们的社会将加快转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与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人民群众的社会需求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此也促使我国社会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型。在多元化社会形态之下,人民需求的层次也渐趋多元,对利益均衡调整合理机制的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当下我国社会矛盾处于高发期、多发期与突发期,就是一个例证。
主持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需要面对的问题也相应随之变化。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面对甚至应对这种变化?
李宏伟:正确理解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需要渐进式解决,需要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必须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用持之以恒的决心、坚韧不拔的毅力,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充分发展才能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创新为社会注入发展的活力;通过协调机制的建立缩小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通过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使城市和乡村日趋美丽;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使我国更加繁荣富强;通过扎实有效的扶贫攻坚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在这一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变”与“不变”的关系。一方面,顺应“变”、促进“变”,对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变革,以“变”应“变”;另一方面,立足“不变”、坚守“不变”,咬定青山不放松,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继续为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夯实经济基础。
主持人: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在观念和职能上当如何转变,以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
胡业勋:政府应实现从全能管理型政府到有限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为了解决人民对物质文化的基本需求,势必要政府发挥全面管理功能,集中力量解决温饱问题。而在物质文化的基本需求得以满足的情形下,要求政府在社会各方面“放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尤其是要求国家权力无正当理由不得干预个体权利,不能单纯用行政手段去规定并推行一切,而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或授权特别是用正当性依据去规定并推行。单纯的管制,容易导致国家公权力失去公信力,这对社会发展是不利的。
美好生活需要与权利意识觉醒休戚相关
主持人: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李宏伟:与“物质文化需要”相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容更广泛,不仅包括物质文化需要这些客观“硬需要”的全部内容,还包括其衍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尊严、权利等具有主观色彩的“软需要”。既有的“硬需要”没有消失,并呈现升级态势,人们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新生的“软需要”则表现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对共同富裕,对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对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等都提出了相应要求。可见,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不仅是巨大的,也是极为深刻的,要求我们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主持人:人民群众除了上述“软硬需要”之外,还有哪些新诉求?
胡业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经历了从沉寂到觉醒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个人处于被动地位,群众个人的主体意识、公平意识、环保意识等较为薄弱,只想满足最基本的生存和物质需求,私人空间较为狭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随着个人需求的增加,社会成员对权利、自由、平等等诉求越来越强烈,人的独立性与主体性观念不断增强,要求有独立的地位与空间,由此,导致权利意识及保障意识逐渐复苏。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后,人民对于基本权利的诉求更加强烈。随着我国法治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法治能够带给人民安定、稳定、幸福的生活,进而维持正常、可持续、长久的社会秩序,已经渐趋成为民众的共识。总之,当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本质上看与权利意识觉醒休戚相关。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产生的多元化利益诉求,必然要求国家加以合法保护,尤其是必须平衡不同利益诉求之间的关系。照顾不同的利益主体,不能简单地用利益的高低来衡量,私有权利保护的观念如今就已经深入人心。在人民需求发生转变的情形下,社会管理仍然延续原有的思维必然会产生社会矛盾,尤其是原有的社会规则在新利益新需求面前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新需求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必须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不断提升运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的能力,以此更好地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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