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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9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2019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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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8:00—10月8日18:00。以下是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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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发挥博物馆教育职能,更好地宣传陕西历史文化,满足文物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文博人才建设规划,2019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的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碑林博物馆2家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的研究型、专家型“博物馆宣教讲解研究”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和特殊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紧缺和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文物事业;

3.政治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相关专业理论和方法;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博物馆宣教讲解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7日8:00—10月8日18:00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2《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紧缺和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招聘工作专用邮箱E-mail:sxswwjrsc@163.com。陕西省文物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人员,电话通知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包括:《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紧缺和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从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下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网上验证材料;获奖证书;等级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其他补充材料自行提供。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以及网上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于10月10日至11日,到陕西省文物局人事处(西安市雁塔西路193号113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告知报考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确定后逐一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并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本次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分个人陈述、试讲和答辩三个环节。个人陈述环节,报考人员介绍个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时间5-8分钟;试讲环节,报考人员自选题目进行试讲,时间8-10分钟;答辩环节,以考官提问方式进行,时间10-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安排为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据面试成绩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据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陕西省文物局汇总,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接到陕西省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招聘结果通知后,组织新聘用人员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平、公正,陕西省文物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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