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3月Vol.40No.2JournalofSouthwestUniversity(西南大学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重庆市400715要:共同体是具有共同利益诉求和伦理取向的群体。现代性和市场经济的持续作用瓦解了传统乡村共同体,但这也为新型乡村共同体的重建提供了契机。当前应该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导下,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的根本要求,建设以乡村政治共同体、乡村经济共同体、乡村伦理共同体、乡村精神共同体为主的四位一体的新型乡村共同体。其基本目标是实现乡村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社会和谐、文明进步、人民幸福;有效连接城市社会,实现城乡社会和谐互动、一体发展,维护整体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关键词:乡村共同体;城乡统筹;新农村;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伦理共同体;精神共同体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3984102006107共同体是传统乡村社会一种具有共同利益诉求和伦理取向的群体。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移中,最基本的变动是共同体的解体。人类进入现代以来,持续的社会分化使得以契约机制为基础的有机社会逐渐形成,个人自由和社会控制之间的张力凸显,集体意识对个人的控制逐渐减弱,信任、认同、忠诚等情感持续弱化,共同的认同和归属逐渐趋于瓦解。
“共同体一旦‘解体’,她就不能像凤凰涅槃一样再次被整合为一体”[2]16。随着现代性持续推进,当前中国乡村也正经历着一场社会结构裂变,即传统伦理道德维系逐渐消失,乡土价值体系和社会关系图式逐渐变更,熟人社会逐渐陌生化和疏离化,村落和家族共同体作用逐渐弱化,村民在社会行为中越来越凸显工具性,其精神皈依陷入迷茫和矛盾状态。乡村往何处去已经成为一个非常现实而具体的大问题。因此,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探讨新型乡村共同体重建的可能性与途径,以实现乡村社会的整合,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乡村共同体的重建何以可能在近代西方从乡村社会向工业社会的大转型背景下,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阐述了人类生活的两种结合类型,即“共同体”与“社会”。共同体是指具有共同归属感的社会团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3]58,它建立在自然情感一致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密,“人们在共同体里与同伙一起,从出生之时起,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3]53,具有情感性、同质性特点;社会则特指经历了深刻转型的“现代社会”,它建立在外在利益合理的基础上,人们的社会联系以契约、交换与计算作为基本形式,具有理性化、异质性特点。
[3]5254滕尼斯以一种无限痛惜的收稿日期:20130704作者简介:周永康,法学博士,西南大学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转型中乡村精神生活的嬗变与重建研究”(10BSH03409YJC840036),项目负责人:**康。语调揭示了共同体日渐衰落的无可挽回的命运。比起滕尼斯的悲观,涂尔干对于社会的大转型、大变动则表现出了一种乐观的态度。在他看来,传统共同体的解体无疑为新的社会团结和新的共同体的产生提供了一种契机。涂尔干用集体意识解释社会团结,“任何社会都会感到,它有必要按时定期地强化和确认集体情感和集体意识……才能使社会获得其统一性和人格性”。涂尔干认为劳动分工的发展改变了社会团结的基础,使社会连接类型从“机械团结”(传统社会)变为“有机团结”(现代社会)。在“机械团结”中,整个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基于所有群体成员的共同感情和信仰组成,集体人格完全吸纳了个人人格;“有机团结”则是基于功能上的耦合而连接起来的社会,“个人之所以依赖于社会,是因为它依赖于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社会连接类型的转变会带来“反常的分工形态”,这不仅不会带来新的团结,反而会造成一系列“失范”现象,个体日渐体会到孤独、寂寞与彷徨,因而迫切需要以一种新型社会机制实现新的整合。
这种新型社会机制即法人团体。法人团体由相同职业的人组成,以道德为基础和纽带,其观念、感情和利益具有相当一致性,并能提供一系列集体生活,整合社会生活所必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有助于集体归属感的培育和发展,促进社会层面的整合与团结,因而成为拒绝社会失范的“总体性团结机制”。滕尼斯和涂尔干从宏观层面出发,分析了现代性浸染下的整体社会。与之相对,米德则提出交流与沟通、传播与协作是基本的人际互动过程,呼吁人们应更加注重深层次的情感互动,从微观层面阐述了重构社会共同体的重要性。米德把自我的产生视为一个社会过程,即人们在社会互动中扮演他人角色,从而获得自我,并使自己归属于某个群体。正是因为扮演他人角色,采择、整合他人态度,人们在互动中的合作行为才变得可能。同时,只有当个体采取了他所从属的那个有组织的社会群体在合作性社会活动中的一整套态度时,他才能发展出一个完整的自我。涵盖人类全部群体生活的社会,就是所有社会成员合作行为的集合。个体之间任何形式的交往,首先是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而且依赖于这种合作。正是由于交往的双向性与合作性,才构成了一个可以被所有参与者共享的空间,使人们能够与具有不同个性、处于不同境遇的任何其他个体一起,进入同一个社会过程,从而形成共同体。
与米德同属美国实用主义阵营的杜威希望用传统社群主义来纠正现代社会自由主义之偏,试图重建一种新型的共同体。他批判了现代社会原子式个人主义,肯定了作为关系性自我存在的重要性。杜威认为,人类个体天生是社会性的动物,对这样的社会动物而言,共同体是自然的和必要的,因为,人们需要群体而变成为人,需要在共同体中发展人性和个性。由于“学会成为人”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共同体也是恒久需要的。杜威力图将社群主义的集体情感与自由主义的个性自由整合起来。他认为,没有共享的集体情感和价值,共同体就不成其为一个共同体;而“牺牲个体性,其成员自身没有得到发展的共同体将是一个贫乏的共同体”。共同体同时应当包含着视角的丰富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只有如此,参与共同体的成员才可能拥有更多样化和更丰富的经验。进入当代社会,个人与社会的疏离并没有改变的趋势,享受着自由主义所倡导的个性独立与自由的人们感到的是一种无法排遣的孤独与无助,一种灵魂的无所依托与绝望、空虚。这激起一些学者更加深切地关注共同体重建的问题。当代社会学家鲍曼认为共同体的本质是彰显一种安全、愉悦和令人神往的满足感,“是一个‘温馨’的地方……我们能够相互依靠对方”[2]57。
鲍曼认为,现代社会消除人们对传统共同体怀念的主要途径是创造一种全新共同体,即民族国家,并以此来满足人们对新身份的认同。不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民族国家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资本全球化的加剧又使人们享有过多自由,个体安全与自由逐渐失衡,人们陷入隔离、孤立与焦虑的困境中,于是人们重新燃起对传统共同体的渴望。罗尔斯从自由主义的立场出发,认为在价值多元的现代社会,个人主义的个体也有合作的动机,尽管其实际动机可能是自私的,也可能是仁慈的;因为人们可以共享一个最高的价值或善来构建共同体,那就是正义。桑德尔、麦金太尔、泰勒、沃尔泽等社群主义者 则在批判自由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基本主张:共同体优先于自我和个人,共同体的善优先 于个人的利益、自由和权利。社群主义力图以共同体的历史传统说明自我人格和德性的生成及发 展,希望恢复一种人性的、社群的道德生活。 西方学者对共同体的思考主要是着眼于现代社会中个体与社会的疏离、人们精神的失依。这对于正在快速进入城市社会与工业社会的中国而言,无疑具有很重要的启示意义。这涉及我们需 要建设一个怎样的社会,也涉及我们如何从西方所走过的路子中吸取经验教训的问题。 就当今中国而言,我们有和西方国家发展过程类似的特点,但更多的是不同点。
首先,中国仍 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基数依然很大,农村社区覆盖面积依然很广。按照目前的城市化速度和 规模,即使到 2030 年中国人口高峰期,总人口达到 16 亿人必须呆在农村。其次,就现实层面看,城乡失衡有拉大的趋势。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主导时代,城乡收 入差距仍然有所扩大,城乡二元结构失衡状况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结构性的社会失衡不仅冲击 着乡村社会,也冲击着城市社会,这对中国整体社会的稳定构成了严峻挑战。在这样一个背景下, 有学者认为,我们需要思考的基本问题是:( )在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力量持续冲击下的乡村社会,还有保留或重建乡村共同体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吗? )滕尼斯意义上的“共同体”能够和“社会”共存吗? )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如何衔接,以实现统筹协调发展,从而维护整体社会的稳定? 这四个方面的问题,如果我们纯粹从现实状况去看,也许会产生非常悲观的看法。然而,如果我们着眼于人对共同体的自然和必然的需要,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共同体的存在是必要的,也是 可能的。具体就乡村社会而言,首先,由于人类存在粮食和农产品生产的需要,乡村的存在就有其 必然性与合理性,这就给乡村共同体的保留和重建提供了最基本的根据。
其次,存在和延续了几千 年的乡村文化,其中所蕴含的独特多样的伦理价值、生活方式、民风民俗、民间艺术、宗教信仰,是人 类社会继续存在和发展的宝贵资源,需要乡村共同体这种形式予以传承。第三,无节制的工业化、 城市化、市场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精神空虚、灵魂孤独、人情冷 漠,就此而言,乡村社会(乡村共同体)作为城市社会的一面镜子就有其存在的价值,它可以给建设 一个好的现代社会(城市社会)提供独特的资源。第四,如果我们承认人类的理性不仅包括工具理 性、市场理性、科技理性,还包括价值理性、道德理性、人文理性,那我们也必须承认,我们不仅需要 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的价值、伦理、艺术、生活方式,还需要村庄、田 舍,以及基于乡村共同体而形成的那些传统的价值、伦理、艺术、生活方式。第五,前已指出,在一个 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国有大量的人口还必须呆在农村,尽管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对乡村的冲击 会不断持续下去,或者说乡村社会的转型也呈现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这也毕竟给新型乡村共同体 的重建提供了新的契机。第六,随着城乡社会之间在文化、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以 及村民自治的持续深化、发展,重建杜威意义上的注重“民主”、“自由”等现代价值理念的新型乡村 共同体,从而融合公民社会是可能的,而且它也可以成为公民社会的重要基础。
第七,中国政府提 出并正在逐步实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 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施城乡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等目标、方案,也给我们重建乡村共 同体提供了现实的政策依据、意识形态及体制保障。 二、乡村共同体的重建如何可能 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秩序亟待重建,但这种重建不应仅以城市为摹本,而应该着眼于乡村社会本 身运作的内在理路,从其自身演进历史中找寻重建希望。 20 世纪的中国乡村社会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一直处于被剥离的地位,外来殖民主义、资本主义 与工业文明疯狂地吞噬着农耕文明,大量乡村宗族组织解体,乡村社会结构急剧瓦解,乡村共同体 日益式微。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主义实践和改造,从互助组到初级合作社、高级 合作社,一直到人民公社,国家以行政强制力将乡村经济、社会生活组织起来,乡村社会逐渐从家族 血缘或地缘认同为基础的生活共同体转变为以集体产权为基础的生产经济共同体。改革开放以 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大大推动了社会整体转型。在人民公社彻底废除,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全面实施,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持续推进等力量共同作用下,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受 到全面冲击,村民流动性大大增强,村庄传统的团结纽带失灵,社会内部封闭性不断被打破,村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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