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寿终正寝,从此我国现代高考制度登上了历史舞台。
1936年,全国已经有100多所大学,当时的高考制度是各所高等学校自主组织命题,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多所大学,也可能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
1952年,中国建立起来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统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显示出公平,也适应了当时国家快速选拔人才的需要。
1977年,邓小平出任国家副总理,分管文教,主持恢复高考。恢复高考改变了千百万人的命运,挽救了中国教育,也挽救了整个中国。
1977年10月21日,举行了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次考试,考试分为文史与理工两科,文史类科目是政治、语文、数学、史地(历史和地理),理工类科目是政治、语文、数学、理化(物理和化学),报考外语专业的要加试外语。
1981年,英语列入考试科目,以30%成绩计入总分或者参考,另外在理科中增加了生物学科[9]文6理7模式形成,直到1994年。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普通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
1983年,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高考报名时可以自由选择,一般选择为英语)正式列入高考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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