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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其中:自评等级为优的项目23个

第一部分

太原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市场)是由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太原人才市场)、太原市就业指导中心、太原市职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太原市社会保障大厦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整合组建而成。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公共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推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配合开展就业服务项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分析。

2、推进市、县(市、区)、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对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组织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进创业载体建设。

4、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等有就业需求的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开展各项就业援助工作,承办全市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供服务指导,组织高层次职业培训教学教研活动,为全市职业培训机构提供业务指导。

6、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招聘活动,承办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推荐等相关服务。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为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员提供人力资源代理等相关服务。

7、负责为人社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办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8、承担太原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综合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9、统筹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10、承担全市职业培训行业党建工作。健全完善流动党员管理体系,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11、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12、承办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市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并编字〔2021〕67号)文件规定,中心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6名,内设机构19个。

第二部分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决算公开数据--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XLS

第三部分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决算398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853.03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2021年支出决算39853.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77.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24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8.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468.93万元、资本性支出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39853.0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77.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2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65.1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97.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8.08万元;项目支出38187.89万元,包括引进人才补助支出21825.6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支出1620.37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支出3834.39万元、产业园运行管理经费446.37万元等。

3.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8.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468.93万元、资本性支出2.3万元。

四、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25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818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8187.89万元。具体主要包括引进人才补助支出21825.6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支出1620.37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支出3834.39万元、产业园运行管理经费446.37万元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由五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职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市社保大厦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组建成立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的开局元年,2021年中心共批复项目25项,预算金额38187.89万元,实际完成项目25项,支出38187.89万元,支出比例达到100%。其中:自评等级为优的项目23个,为2021年山西省星火项目创业大赛、产业园运行管理经费、到期续签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富士康招募专项经费、富士康招募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助、就业业务工作经费、开化寺街办公大楼正常维护及安全修缮、劳务派遣人员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前进机器厂借支生活费保险、人才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劳务费、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及人社公共服务业务耗材及培训专项工作经费、社区工作平台网络维护及电信线路租赁项目、市属国有企业内退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补贴、市属困难企业抗美援朝老战士生活补助、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小型机、服务器、数据库维护项目、新旧社保数据中心线路租赁项目、应用软件年维护项目、自收自支人员经费;自评等级为良的项目2个,为办公楼消防安全等改造及物业管理项目经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支出整体完成情况良好。

六、其他部分决算情况

2021年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完成政府采购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等货物2.3万元,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等服务254.4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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