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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如何办理继承?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如何办理继承?由于题主家房屋只办理了房产证,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未办理土地登记

由于题主家房屋只办理了房产证,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未办理土地登记,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按下列情形处理:

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有关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认定,可依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相关政策。没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因继承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迟下列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分割、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其他必要材料。

因继承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综上,题主父亲的房屋若没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题主须按上述规定处理土地问题,再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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